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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辉代表: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础

2005-03-10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冯蕾 我有话说

湖北省有29个贫困县,怎样保证不让一个义务教育阶段的孩子辍学?

“我们的政策是:省级财政加大对县市财政的转移支付力度,确保全省中小学义务教育的正常运转。”湖北省财政厅厅长罗辉代表说:“湖北省委和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从2004年开始,我们每年拿出4.7亿元确保农村义务教育教师工资,2004年的4.7亿

元优先解决教师工资拖欠的历史遗留问题;从2005年开始,我们每年拿出1.4亿元,作为解决全省农村84万贫困学生义务教育杂费的专门经费;财政还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每人15元公用经费标准列入预算,保证了义务教育学校正常运转。”

“温总理提出的到2007年使贫困家庭的孩子都能上学读书,完成义务教育,湖北省今年就已提前基本实现了。”罗辉代表说,“今年春季开学时,湖北财政和教育部门把‘两免卡’发到农村每一个义务教育阶段的贫困学生手中。家长们非常高兴。因为‘两免卡’实际就是‘带金卡’,到学校报名就不用再花钱了。”

罗辉代表说,在很长一段时间,实际是“农村教育农民办,城市教育财政办”。过去,地方财政公共支出的大部分用于城市,农民承担了相当一部分教育经费,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逐步推进,这部分经费由地方财政负担。现在中央和省级财政加大了对县级财政的转移支付力度,减轻了县级财政负担。他深有感触地说:“我们希望,通过这些措施,逐步使城乡中小学生享受质量基本相同的义务教育。教育的公平为分配相对的公平创造了基础和前提。如果没有教育的公平,机会均等的分配公平就无从谈起,收入差距只会越拉越大。实现教育公平对落实国家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可持续发展战略以及构建和谐社会意义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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