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加大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力度,济南市教育局将推行“阳光收费”,把教育收费政策交给群众,完善教育收费公示、教育收费听证、校务公开等制度。对学生家长举报的,一经查实,由被举报学校免除该生当年应缴纳的所有费用,而非学生家长举报的将对举报者进行相应奖励。
据了解,今年济南市
在治理教育乱收费方面将矛头直指“十大重点”,全面实施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收费办法;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发生与入学、招生、分班挂钩的乱收费行为;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规范高中招生收费行为;严格规范高等学校收费行为,进一步加强高校收费管理,严禁高校以任何理由收取赞助费、扩招费、转专业费、定向费、建校费、补考费等国家明令禁止的费用;规范各类民办学校、社会力量办学单位的办学行为,查纠不规范办学产生的乱收费行为;坚决杜绝学校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的乱收费行为;严格按规定向学生收取代收费,并在学期终了及时予以结算,严禁对国家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坚决纠正地方、部门、单位、个人通过学校向学生摊派收费、搭车收费;加强学校收费资金“票款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禁将学校收费收入挪作他用;严肃查处以举办辅导班、补习班、提高班、实验班或超长班等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
严肃处理乱收费单位,对一经查实的单位要求立即清退全部乱收费金额,并按其乱收费款额的10倍扣减该校的投入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