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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俩为广告“正名”

2005-03-12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董山峰 我有话说

姚菊泉代表是鹤壁日报总编辑,姜明代表是河南省工商联副会长。别看这两位河南代表在会议驻地是门挨门的邻居,但却一直没时间一起聊聊。3月10日,为了一个很小的话题,姚菊泉居然特意来到姜明的房间,且一聊就是一个小时。以下是记者在现场听到的谈话――

姚:你谈到人们对广告没好印象是事实,但这却是对广

告的“冤屈”。

姜:人们烦广告估计有三个原因:一是普通人对“与己无关”的广告不关心甚至嫌烦;二是广告制作单位没有把广告做成给人带来享受的艺术精品;三是新闻媒体既没有恰当处理广告与新闻的比例,也没有像对待新闻一样精心地对待广告。

姚:其实广告越多证明经济和社会发展越繁荣。如果普通百姓结婚也能做广告,说明百姓不仅生活水平高,心理状态也好。

姜:建设和谐社会广告的作用不可低估。即使是小小的求职和招聘广告,也可以促使人们安居乐业。

姚:建设和谐社会,广告还有一件大功劳,那就是传播健康向上的生活理念,比如尊老爱幼、乐于助人、坚韧不拔、奋发有为等,这本身都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所追求的。

姜:说得好,那咱们就从自己做起,不断为广告“正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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