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12日电 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团和30名以上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共991件,与上次大会641件相比,增加了54.6%,全部为法律案。
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副秘书长盛华仁今天在本次会议第四次主席团会议上说,与往年相比,本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议案不仅数量有较大增加,而且质量
在这些议案中,属于行政法类的议案最多,共有316件。如,提出加强食品卫生安全方面的立法,制定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从田间到餐桌全过程保证食品卫生安全;提出修改义务教育法,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事业的发展;制定治安管理处罚法等。
其次是属于经济法类的议案,有237件。如,提出修改审计法,扩大审计监督的范围,依法加强审计监督;提出修改土地管理法,改革土地审批制度,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等。属于社会法类的议案有128件,提出加快社会保障立法,规范和完善社会保险、城乡就业、社会救济等。另有117件议案涉及宪法相关法类法律。代表们提出修改代表法、选举法、组织法和全国人大议事规则等法律,制定监督法,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此外,属于刑法类、民法商法类、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类的议案各有5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