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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反分裂国家法》是十三亿中国人民民意的要求

2005-03-1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张勇、樊曦 我有话说
新华社北京3月15日电 国务院台办副主任王在希15日在此间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以极高的票数表决通过了《反分裂国家法》。这是一件举世瞩目的大事。《反分裂国家法》是一部促进两岸关系发展、推进两岸和平统一的法律,一部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维
护台海地区和平稳定的法律,一部符合中华民族根本利益的法律。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5日邀请王在希和全国台湾研究会常务副会长许世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教授高铭暄,就《反分裂国家法》回答记者提问。

王在希在记者会上说,制定《反分裂国家法》是13亿中国人民民意的要求。近几年来,由于“台独”分裂势力的分裂活动不断升级,国内各界人士和海外侨胞纷纷要求以法律手段来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活动,《反分裂国家法》立法程序启动后,得到了海内外中华儿女的普遍支持和拥护。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全体会议,在没有一张反对票的情况下,以空前的高票通过《反分裂国家法》,这说明制定本法律充分反映了13亿人民的意愿,具有广泛的民意基础。

王在希同时指出,制定《反分裂国家法》是遏制日益严重的“台独”分裂活动的需要。近几年来,由于“台独”分裂活动愈演愈烈,已经严重威胁到台湾海峡地区的和平与稳定,严重威胁着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严重破坏了两岸关系的发展和祖国和平统一的前景。为了遏制日益严重的“台独”分裂发展势头,维护祖国和平统一的前景,制定《反分裂国家法》是完全必要的。

王在希说,制定《反分裂国家法》是实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需要。这部法律紧紧围绕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促进祖国和平统一这个主题,把我们党关于解决台湾问题的大政方针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充分体现了我们以最大诚意、尽最大努力争取和平统一的一贯主张,同时表明了全中国人民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绝不允许“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共同意志和坚定决心,从而更加有利于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有利于促进祖国和平统一。

他表示,《反分裂国家法》的制定,是我们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大事,也是两岸关系发展中的一件大事。这部重要法律,对推动两岸关系发展,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维护台海地区的和平与稳定,乃至对维护亚太地区的和平与稳定,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具有重大的现实作用和深远的历史影响。

王在希指出,推动两岸关系的和平稳定发展,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符合海峡两岸同胞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最近一个时期,台海紧张局势出现某些缓和的迹象,台商春节包机已经实现,台湾农产品在大陆销售问题也在取得进展,这都是两岸同胞共同努力的结果,应当珍惜。胡锦涛总书记日前强调指出 “只要是对台湾同胞有利的事情,只要是对促进两岸交流有利的事情,只要是对维护台海和平有利的事情,只要是对祖国和平统一有利的事情,我们都会尽最大努力去做,并且一定努力做好。这是我们对台湾广大同胞的庄严承诺。”我们希望两岸同胞团结起来,共同努力,共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光明前景。

全国台湾研究会常务副会长许世铨在记者会上答问时说,《反分裂国家法》通过后,岛内的分裂势力企图借此机会再次煽动起反大陆的情绪,他们从一开始就把这部法律“妖魔化”,称其为所谓“战争法”、“战争动员令”等,导致一些台湾同胞对《反分裂国家法》产生误解和疑虑。但如果广大台湾同胞看了这部法之后,或者认真地研究了这部法律之后,这种疑虑会逐渐消失的。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教授高铭暄在答问时表示,作为一个法学家,我认为这部法律除了是以合法程序通过以外,内容也是十分合情合理的。只要不存心搞“台独”,你不会感觉到这部法律对你有什么威胁。相信这样一部合法、合情、合理的法律,会得到越来越多的人们的支持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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