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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民工社会价值的重大举措

2005-03-17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尹卫国 我有话说
时隔5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全国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再次启动。今年劳模推荐有一个显著亮点,那就是进城务工人员被纳入其中。据报载,全国总工会和人事部明确要求各地推荐的人选中必须有一定数量的进城务工人员,其中跨省务工人员由其工作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征求户籍所在地意见后推荐上报。

国家级劳模首先是一项莫

大的政治荣誉,彰显着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对劳模本身及劳模所代表的群体价值的充分认可和尊重,当然,劳模个人享受一定的物质待遇也是理所应当的。首次把农民工纳入劳模评选范围,这是继近两年来党和政府全力解决拖欠民工工资问题之后,提高他们政治地位和待遇的重大举措,有利于提升民工的社会价值,令人欣喜,十分必要。

我国每年从农村涌入城市的农民工有1亿之多,他们成为城市经济建设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农民工是中国劳动者中的一支庞大队伍,这一点自不必说。但与城市其他劳动阶层和群体相比,农民工的社会地位显然要低得多,所创造的社会价值并未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可。如今越来越多的城市人虽然自觉或不自觉地感觉到其衣食住行离不开农民工,但思想深层并未真正认可农民工的价值。少数人甚至抱有歧视心态,认为农民工没有城市户口,没有固定住所,从事的是低附加值的体力劳动,干的是苦脏累的力气活。这些似乎都成了少数城里人瞧不起农民工的“理由”。

目前农民工社会地位相对较低,社会价值还得不到普遍认可,其原因我认为主要在于这个群体的经济地位。与城里人相比,农民工就业环境、生存条件、工资收入、所享受的社会福利等,显然要差得多。但是,不可否认,社会对农民工政治荣誉、政治地位、参政议政等方面关心不够,一定程度也影响着农民工社会价值的提升。

民工群体需要赢得社会应有的承认和尊重,但在社会还存有偏见的情况下,他们的话语权显得微弱,依靠自身力量提升地位非常艰难,这就需要政府给予必要的扶持。构建和谐社会,需要平等对待民工,提升民工的政治和社会地位。把民工纳入全国劳模评选范围,充分彰显了党和政府对民工政治地位的认可程度,有助于增强全社会对民工创造的社会价值的认同感,增强全社会对进城务工人员的尊重和理解。对农民工自身而言也能增进他们的自豪感和社会责任感,激发他们贡献社会的一腔热情。政治地位的提升势必带动民工经济条件的改善和收入的增加,从而促进外来务工人员更和谐地融入城市社会,更好地服务国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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