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劳模首先是一项莫
我国每年从农村涌入城市的农民工有1亿之多,他们成为城市经济建设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农民工是中国劳动者中的一支庞大队伍,这一点自不必说。但与城市其他劳动阶层和群体相比,农民工的社会地位显然要低得多,所创造的社会价值并未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可。如今越来越多的城市人虽然自觉或不自觉地感觉到其衣食住行离不开农民工,但思想深层并未真正认可农民工的价值。少数人甚至抱有歧视心态,认为农民工没有城市户口,没有固定住所,从事的是低附加值的体力劳动,干的是苦脏累的力气活。这些似乎都成了少数城里人瞧不起农民工的“理由”。
目前农民工社会地位相对较低,社会价值还得不到普遍认可,其原因我认为主要在于这个群体的经济地位。与城里人相比,农民工就业环境、生存条件、工资收入、所享受的社会福利等,显然要差得多。但是,不可否认,社会对农民工政治荣誉、政治地位、参政议政等方面关心不够,一定程度也影响着农民工社会价值的提升。
民工群体需要赢得社会应有的承认和尊重,但在社会还存有偏见的情况下,他们的话语权显得微弱,依靠自身力量提升地位非常艰难,这就需要政府给予必要的扶持。构建和谐社会,需要平等对待民工,提升民工的政治和社会地位。把民工纳入全国劳模评选范围,充分彰显了党和政府对民工政治地位的认可程度,有助于增强全社会对民工创造的社会价值的认同感,增强全社会对进城务工人员的尊重和理解。对农民工自身而言也能增进他们的自豪感和社会责任感,激发他们贡献社会的一腔热情。政治地位的提升势必带动民工经济条件的改善和收入的增加,从而促进外来务工人员更和谐地融入城市社会,更好地服务国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