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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艺术界坚决支持《反分裂国家法》

2005-03-18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杨光、付小悦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3月17日电 《反分裂国家法》在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获高票通过后,文学艺术界人士纷纷表示坚决支持、拥护,一致认为《反分裂国家法》表明了中国维护国家主权、推动和平统一的一贯立场和态度,对“台独”分裂势力是有力的遏制。

全国政协委员、新加坡归侨、中国戏剧家协会

副主席瞿弦和说:“我非常拥护《反分裂国家法》。台湾当局应该把握机会,通过有步骤、分阶段的谈判,来谋求台湾人民的真正利益和台湾的光明前途。身为文艺工作者,我曾多次赴台湾演出。在我们同台湾同胞合唱《黄河大合唱》时,有着同样的激情。”他还说,《反分裂国家法》是所有海外华人、华侨的心声。

长期从事台湾文学研究的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黎湘萍研究员认为,全国人大以立法形式来定位两岸关系,意义重大。这部法律对维持两岸和平的条件做了规定,对一个中国的原则、两岸关系性质、现状和和平统一的前景都有非常明确的阐述,充分释出诚意和善意,尤其是鼓励性的第六条和前瞻性的第七条,对两岸人民加深理解、建立互信,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办法,为两岸关系的改善提供了更大空间。

“我们赴台湾演出时,深深感受到两岸人民就是同根生的同胞。在这样的国际环境下,有必要制定这样一部法律,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北京京剧院院长王玉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道出了她的心里话。她还认为,这部法律的出台,也说明我们在台湾问题上有最大的诚意和耐心,争取用和平方式解决。中央电视台戏曲部主任郎昆说 “这部法律将我们对台政策和一贯主张落实为具体的法律条文,表现了祖国大陆推动两岸平等协商和谈判的诚意。《反分裂国家法》的诞生是必要的,是促进国家统一的法律保障。台湾问题是中国自己的事情,任何人和国家都没有理由干涉。在新的国际环境下出台这样的法律,向世界表明我们的态度十分重要。”

“咱们原是一家人”。这是已故台湾著名作家林海音女士在《台港文学选刊》创刊十周年时写来的贺词,选刊主编杨际岚提起此事不胜感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他特别提到了《反分裂国家法》的第六条,认为这是在加强两岸交流中以国家法的形式进行提倡和鼓励。“两岸同根同文,中华文化作为维系两岸人民的感情纽带,深深扎根在台湾同胞心里。不断扩大两岸交流是挡不住的历史潮流。”杨际岚激动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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