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从行为金融学看商业银行改革

2005-03-18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刘泽华 我有话说

行为金融学,顾名思义就是将心理学尤其是行为科学的理论融入到金融学之中。它从微观个体行为以及产生这种行为的心理等动因来解释、研究和预测金融市场的发展。这一研究视角通过分析金融市场主体在市场行为中的偏差和反常,来寻求不同市场主体在不同环境下的经营理念及决策行为特征,力求建立一种能正确反映市场主体

实际决策行为和市场运行状况的描述性模型。

行为金融学对于两大传统假设的挑战为我们研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问题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其一,传统金融理论关于人的行为假设。传统金融理论认为人们的决策是建立在理性预期(RationalExpectation 、风险回避(RiskAver sion)、效用最大化以及相机抉择等假设基础之上的。但是大量的心理学研究表明,人们的实际投资决策并非如此。比如,人们总是过分相信自己的判断,人们往往是根据自己对决策结果的盈亏状况的主观判断进行决策的等等。尤其值得指出的是,研究表明,这种对理性决策的偏离是系统性的,并不能因为统计平均而消除。其二,有效的市场竞争。传统金融理论认为,在市场竞争过程中,理性的投资者总是能抓住每一个由非理性投资者创造的套利机会。因此,能够在市场竞争中幸存下来的只有理性的投资者。但在现实世界中,市场并非像理论描述得那么完美,大量“反常现象”的出现使得传统金融理论无法应对。传统理论为我们找到了一条最优化的道路,告诉人们“该怎么做”,让我们知道“应该发生什么”。可惜,并非每个市场参与者都能完全理性地按照理论中的模型去行动,人的非理性行为在经济系统中发挥着不容忽视的作用。因此,不能再将人的因素仅仅作为假设排斥在外,行为分析应纳入理论分析之中,理论研究应转向“实际发生了什么”,从而指导决策者们进行正确的决策。

当前我国商业银行改革实践中存在着两种观念。一种是“唯上市论”,认为商业银行只要上市,只要能够多吸收一些中小股东,改善经营和提高资产质量就会是顺理成章的事。另一种是“唯股份论”,认为只要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成功改制为股份制银行,一切问题都迎刃而解了。实际上,这两种观念都是对银行公司治理机制片面而浮浅的理解。就“唯上市论”而言,从行为金融学的角度分析,这是一种时尚与从众心理。市场主体之间的相互影响对单个银行经营决策层的偏好改变的作用是十分巨大的,追求时尚与盲从心理便是最突出的特点。行为金融学基于心理学原理把金融决策过程看成是一个心理过程,包括对市场的认知过程(情绪过程和意志过程)。这一过程往往可能产生系统性的或非系统性的认知偏差或选择偏好,这些个体偏差加上金融市场上可能的群体偏差或羊群效应,就可能导致银行经营管理中的决策偏差。对于资本缺乏的商业银行来说,上市确实是解决问题的非常重要的途径,但它又绝不是惟一途径和根本途径。上市的最终目的是进一步明晰产权,改善公司治理结构。上市银行必须经过脱胎换骨的改造,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在组建股份有限公司时吸收有足够分量的中外民间企业、机构投资者和个人参股,在股权多元化的基础上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如果上市以后,不能改进自己的公司治理,只是满足于把钱引进来,那就很可能成为外国投资者控制我国商业银行的前奏,而不是增强竞争力的前奏。就“唯股份论”而言,用行为金融学的理论可以把它解释为一种非理性的“急功近利”行为。实践表明,在以往的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过程中,部分改制企业仅仅在形式上设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而并没有真正建立和运作法人治理机制,也就是说仍然穿着新鞋走老路。事实证明这种股份制改造只是流于形式,并没有发挥股份制应有的制度优势。国有商业银行在进行股份制改造时如何避免一些国有企业在股份制改造方面的不足,是一个重大的实践问题。从行为金融学角度分析银行在选择公司治理机制时的非理性考虑,有助于发现和纠正决策层的错误认识,从而确保商业银行将公司治理机制建立在理性科学的基础之上。

目前,我国银行业已基本建立了公司治理制度,但运作效果总的来看并不尽人意,尤其是“委托―代理关系”,“内部人控制”等问题没有得到很好地解决。公司治理实际上是关于所有权分配的合约,其核心问题是通过选择恰当的契约安排来实现剩余索取权与控制权的对称,以确保企业的决策效率。因此一个良好的制度安排是制胜的关键,但这只是充分条件而非必要条件。从行为金融学的角度来看,制度的生命力归根结底取决于它与市场主体行为契合程度的高低。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制度基本上是以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发布的《健全银行的公司治理》中提出的治理要求为蓝本的。该文件基于前述传统金融理论的两大假设,提出了7种良好公司治理的做法。理想的状态是市场主体在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里优胜劣汰,但现实情况往往又并非如此。为解决这个问题,惟一的办法是建立起合理的市场竞争秩序与有效的市场价值评价机制。一方面,合理的竞争秩序对于银行业的发展具有良性促进作用,市场竞争会从外部对商业银行的经营发展产生压力,从而促使商业银行改进法人治理绩效以适应市场竞争的要求。因此,在对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同时,要大力发展民营金融机构。这与推进国有大中型企业改革与大力发展民营企业并举是一个道理,是20多年来我国市场经济改革的宝贵经验。另一方面,建立有效的市场价值评价机制有赖于资本市场的成熟发达,必须充分发挥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信息披露功能、价值评价功能、风险配置功能。商业银行通过发行上市,其经营发展的状况就能够通过资本市场有效地反映出来,市场价值的变化会对商业银行产生巨大的外部压力,从而促使商业银行加强经营管理,改善法人治理绩效。

中国金融体制需要加快改革,主要原因有二个:一是改革时间拖得越长成本越高;二是根据WTO的规定,自2006年起将取消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的所有限制,外资银行将全面进入。与之不相适应的是,中国银行业的制度健全尚需时日,而建立起科学完善的公司治理机制更是一个过程,它不仅需要“硬件”制度设施的支撑,更需要“软件”企业文化和共同价值观的积累。

(作者单位: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