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18日电卫生部今日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立即开展对“血液疗法”的专项监督检查和清理整顿,一律停止已通过基础研究但临床应用尚存争议的,以及既无基础研究结论,又未经过临床研究的“血液疗法”的临床应用。
卫生部有关人员表示,目前,我国部分地区的某些医疗机
根据专家论证意见,卫生部提出三点意见。第一,对于已通过国内外基础研究及临床研究评价,证明临床应用安全有效的“血液疗法”,可以在明确适应症的前提下规范应用。第二,对于已通过基础研究,但临床应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评价不明确、尚存在争议的“血液疗法”,应当首先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在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进行科学的、有组织的临床研究,不得作为临床服务项目向患者提供。第三,对于既无基础研究结论,又未经过临床研究的“血液疗法”,一律停止临床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