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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停用未通过临床研究的“血液疗法”

2005-03-19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齐芳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3月18日电卫生部今日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立即开展对“血液疗法”的专项监督检查和清理整顿,一律停止已通过基础研究但临床应用尚存争议的,以及既无基础研究结论,又未经过临床研究的“血液疗法”的临床应用。

卫生部有关人员表示,目前,我国部分地区的某些医疗机

构通过采集患者血液,进行“补磁”、“吸附”、“充氧”、“加药”等处理,或采用物理方法在患者血管内直接处理血液的办法,对患者进行所谓的“血液疗法”。卫生部就此专门组织专家组对上述治疗方法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进行了论证,发现其中大部分疗法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缺少科学研究和循证医学证据,可能会对人体造成危害。

根据专家论证意见,卫生部提出三点意见。第一,对于已通过国内外基础研究及临床研究评价,证明临床应用安全有效的“血液疗法”,可以在明确适应症的前提下规范应用。第二,对于已通过基础研究,但临床应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评价不明确、尚存在争议的“血液疗法”,应当首先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在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进行科学的、有组织的临床研究,不得作为临床服务项目向患者提供。第三,对于既无基础研究结论,又未经过临床研究的“血液疗法”,一律停止临床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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