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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解决突出问题构建和谐社会

2005-03-20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赵秋丽 我有话说

本报济南3月19日电 为构建和谐社会,山东省各级干部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摸清吃透省情市情,避免一般化号召,不搞“一个方子吃药”,针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一个问题一个问题予以解决,步子稳,效果好。

和谐须稳定,稳定方和谐。山东省委、省政府贯彻“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于20

04年2月作出了《关于建设“平安山东”的决定》。省委书记张高丽在不同场合多次强调指出,一定要把“平安山东”建设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措施来抓。他们在工作中做到“四个坚持” 坚持工作重心下移,狠抓基层,夯实基础。凡应在乡镇解决的问题不能推到县,凡应在县解决的问题不能推到市,凡应在市解决的问题不能推到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坚持对矛盾纠纷及时排查调处,健全矛盾排查调处组织网络和信息预警机制,抓准、抓早、抓苗头,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和内部,解决在始发状态,最大限度地消除不安定因素。2004年全省共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0.1万起,避免了多起集体上访、群体性事件和“民转刑”案件的发生。坚持开展“打黑除恶”。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黑恶势力,由省、市挂牌督办,限期打掉。同时,贯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抓好日常治安防范,对2405处治安问题较多的部位逐一进行整治,保证了全省治安秩序的持续稳定。坚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2004年组织了5次以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为重点的全省性安全生产大检查和7次安全生产督查工作,共发现和整改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10.5万处,全省各类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7.6%和12.7%,全省没有发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2005年1月24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专门给山东省政府发来贺信,对山东安全生产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

联系群众鱼得水,脱离群众树断根。山东构建和谐社会,下大力解决好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他们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再就业。2004年,全省城镇实现就业再就业128万人,增长21.9%,首次实现了就业增长大于失业增长。全省上下十分关注群众生活的热点难点。一是解决困难群众子女上学问题。全省累计向25.3万名大学生发放奖学金8072万元,向4.5万名大学生发放特别困难学生补助1956万元,向家庭贫困的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对防止贫困儿童辍学、保证适龄儿童入学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二是努力维护职工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目前,累计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30.65亿元,基本完成了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目标。三是千方百计加大扶贫开发力度。中央和省财政先后安排6400万元扶贫开发资金,集中用于扶持29个扶贫开发重点县,投入财政扶贫资金近9000万元,集中扶持了1240个扶贫村。到现在,98个重点扶持乡镇人均纯收入增加1000元左右。

“发展循环经济,建设生态省”是山东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构建和谐社会的又一重点。针对经济建设中肆意破坏自然资源、环境污染严重等问题,由省政府与全省17个市政府签订了生态省建设省市长目标责任书,并开展了系列生态创建活动,济南、章丘、蓬莱、龙口等市的“创模”规划通过国家环保总局论证;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010平方公里,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23%。烟台技术开发区被国家环保总局批准为创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全省建成国家和省级生态示范区试点88个 国家级生态示范区12个 。绿色山东建设成果累累。2004年年底,全省有林地面积达到4400万亩,经济林产品产量居全国第一,全省林业产业总产值520亿元,居全国第二位。生态省建设,给人们提供了舒适和谐的生产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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