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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赣州实施领导干部离岗考察制度

2005-03-22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讯(通讯员张秀峰、黎声京记者胡晓军)对领导干部提拔任用,先离岗再考察,优异者重用,一般者交流,失职和违法违纪者查处,江西省赣州市在全国率先制定和实施领导干部离岗考察制度,在干部队伍中引起很大震动。近期,来自全市各地各单位的24名免职离岗年轻干部,接受该市市委党校举行的为期3个月
的第二期领导干部离岗考察培训班学习。在首批领导干部离岗考察的25名学员,有23名被提拔使用或平职重用,1名平职交流,还有1名在考察中认定有问题,将按有关法规予以处理。

为让群众在考察领导干部时,敢说实话、真话、心里话,防止考察失真,避免带“病”上岗,提高干部考察工作质量,赣州市于去年6月出台了《领导干部离岗考察实施办法(试行)》。根据规定,市委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要求和程序确定考察对象后,先将考察对象调离工作单位,安排到市委党校培训3个月或平调到其他单位任职,并不再安排考察对象回原单位任职。在考察对象离岗后,市委派出考察组到考察对象的原工作单位对其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经考察符合岗位要求和任职条件,可提拔任职或重用的,予以任用;不符合提拔或重用条件的,平职交流安排,已平调的,是否重新安排,由市委研究决定;德才和业绩平平的,按干部管理权限,改任非领导职务;发现严重问题并经有关部门查实认定的,根据情节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赣州市委有关负责同志说,领导干部离岗考察制度的意义在于,坚持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正确方向,找准了干部人事工作制度化和民主化的最佳结合点。使干部在岗考察变为离岗考察,在职考察变为卸职考察,单纯考察变为考察、培训、监督和任用相结合,从机制上保障了人民群众知情、参与、选择、监督,引导群众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向组织反映情况。有利于在干部队伍中倡导一种正确的政绩观和价值取向,形成一种良好的用人导向。由于离岗考察对象不再回原单位,避免了群众因讲真话而受打击报复的顾虑。在第一期领导干部离岗培训期间,群众参与信访监督的热情高涨。群众说:这一招好,防止了干部带“病”上岗,对其他干部起到了警示作用。同时,干部为民办事干劲足,这一制度有力地推动了各县(市、区)工作作风的转变。此外,由于培训考察任用一起抓,离岗考察对象不仅要接受系统的理论培训,还要到革命圣地和沿海发达地区参观考察,围绕全市发展战略和工作重点深入一线调研,撰写学习考察报告和社会调研论文;既要进行严格的入学考试和新知识专题考试,又要进行调研成果讲演评分,是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以及决策能力、文化素质、口才等众多方面全方位、立体式的检验。考察对象大都被合理地使用。考察干部进入新岗位之后,有的干得有声有色,受到群众的称赞。

离岗考察制度的推行在赣州市干部队伍中引起很大的震动。于都县楂林工业园管委会原主任、现任市招商局副局长的邹志华是该市第一批离岗考察学员。他深有感触地说:“离岗考察让我经历了一次‘思考过去、接受考验、面向未来’的思想锤炼和精神洗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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