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宣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近日公布了《关于新闻采编人员从业管理的规定(试行)》。这是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规范新闻采编人员行为、维护新闻界良好形象、促进新闻事业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认真贯彻落实这一规定,是新闻战线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三项学习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
刚刚公布的《关于新闻采编人员从业管理的规定(试行)》,正是一项规范新闻采编人员行为的重要制度。规定从政治立场、思想观念、采编作风、工作要求、新闻纪律和职业道德等方面,对新闻从业人员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适用性。各新闻单位都要认真贯彻落实这一规定。
哪个新闻单位对规定落实得怎么样,哪个新闻从业人员做了些什么,群众看得很清楚;新闻单位、采编人员哪些做法和行为是不正确的,规定里也说得很明白。两相对照,清浊立现。将新闻采编人员从业管理规定公之于众,也是为了更好地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使新闻从业人员约束自己的言行,树立良好的形象。
新闻战线承担着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的重要使命。新闻采编人员要自觉按照规定的要求,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大力弘扬新闻职业精神,严格遵守新闻职业道德,坚持“三深入”,落实“三贴近”,努力成为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高素质新闻从业人员,不负党和人民重托,更好地履行所肩负的职责和使命。(新华社北京3月22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