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23日电 中宣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发出《关于新闻采编人员从业管理的规定(试行)》后,光明日报编委会今天组织部分新闻采编人员学习、座谈。总编辑袁志发出席座谈会并讲话。与会者一致表示,要认真学习《规定》,并在实际工作中坚决贯彻落实。
与会者认为,《规定
与会者认为,规范新闻采编人员行为,对于维护和增强党报的公信力也具有重要意义,一定要自觉按照《规定》的要求,大力弘扬新闻职业精神,严格遵守新闻职业道德,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与会者提出,党的新闻工作是一项神圣事业,新闻记者是一个崇高的职业,记者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既代表着自己,也代表着所在单位的形象。每个记者必须以对党、对国家、对人民极端负责的态度进行每一次采访,写作每一篇稿件。要严格按《规定》办事,维护党报记者形象。本报从即日起公布监督电话:010-67078888,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