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中宣部、中央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最高人民法院、北京市委在人民大会堂联合举行宋鱼水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现摘编报告会发言,以飨读者。
始终铭记法官的职责
海淀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宋鱼水
1989年我大学毕业,分配到海淀法院工作。15年来,我审理了上千起经济纠纷和知识产权案件,接触了许许多多急于向法律求助的当事人,他们对公平正义的强烈呼唤,激励着我始终牢记党的宗旨,法官的职责。
我办理的第一个案子让我记忆犹新,原告是个起早贪黑给小饭馆送菜的民工。我见到他的时候是个寒冬的早晨,他穿的非常单薄,破旧的衣服已经看不出颜色,尽管屋里有暖气,但他还是微微发抖。我从小在农村长大,看他这个样子,心里很不是滋味。民工告诉我,他给一家饭馆送了一年的菜,一直没给钱。临近年根,他冒着严寒一趟趟求老板,却被连推带搡赶了出来。
对弱者的同情警醒我更加慎重,因为同情不能代替法律的公正。原来,这家饭馆因为经营不善,已经多次倒手,买了民工蔬菜的老板早就没了踪影。案件顺利结案后,那个民工捧着薄薄一叠钞票痛哭流涕,我才知道他重病的妻子和上学的孩子都在等着这点钱。
后来,我一直在想:小额案件与标的重大的案件相比,似乎不值一提,但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应该是一个不分贫富贵贱,一样充满关爱的社会。我一生中可能会审理几千件案子,但许多当事人一辈子可能就进一次法院,如果就是这惟一一次与法律的接触让他们受到不公正对待,让他们得到一个自己想不明白的结果,在他们心中会留下深深的伤痕。伤害了一个当事人,就多了一个不相信法律的人。而维护了一个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就会增加一分人们对法律的信仰、对社会的信心。
在我国经济转型期,诚信危机曾严重地制约着市场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这些也必然反映在经济案件审判中。1998年,我审理了一起经销权纠纷案件,事情的起源来自一篇报道:一家公司在经销各种品牌的啤酒时,把大量过期啤酒的生产日期进行涂改后倾销,这种违背诚信、违反法律的行为引起了消费者的愤慨。报道一出,这家公司经销的各类啤酒销量一落千丈,全国市场也受到影响。无辜受到牵连的总经销商把这家公司的经销权收回。这一下,这家公司不干了,起诉到法院。当时我国法律对经销权问题还没有规定,案件如何能得到公正审理,成为法院和企业界共同关心的问题。我翻阅了大量资料,向工商总局法规处等单位调查咨询,向有关专家学者请教,跑到图书馆查阅国外相关的判例,最终,我用法律原则作为裁判的依据,支持了总经销商。
在这份长达6000字的判决中,我充分阐述了下面的观点:由于原告丧失商业信誉,被告授予原告经销权的预期利益将无法实现,双方订立合同的目的将无法实现,因此,被告解除经销权的行为并无不当。这个案件的庭审、判决书的说理得到了当事人的认可,判决的结果得到了上级法院的认同,并被作为范例引用。令人欣喜的是,后来颁布的《合同法》把诚实信用作为基本原则,进行了充分的肯定。
在从事法官职业15年间,我也遇到过托关系、走人情的事,我也有在人情面前矛盾的时候。记得我刚担任经济庭副庭长的那年,老家突然来了一个亲戚,他说找我帮个忙。但他一开口就让我犯了难,他让我帮他说一个案子,这个案子就在我所在的经济庭。我的心里非常难受和矛盾。看到我低头不语,他说了这么一句话:“你甭太为难了,我要做人,你更要做人,我不怪你!”这句话使我心中充满歉疚和感激。后来,老家的企业输了官司,输在很多约定没有落在纸面上。过后,我想,大多数老百姓托人情,只是希望得到一个公正的判决,只要公正,老百姓是会理解的。每次遇到人情与法的冲突时,我惟一能帮他们的是鼓动他们去收集最有力的证据,书写最有说服力的代理词,告诉他们 用充实的证据说服合议庭,才会赢得对他们有利的判决。
在向法治社会迈进的历史洪流中,我所做的,正是许多同志已经做的或准备做的,我没有做到的,有的同志已经做的很好,在这个法治的春天,我愿与大家一起努力不息,让法治公平的观念深入人心,让社会正义的大旗高高飘扬!
人民信任的好法官
海淀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琦
宋鱼水是海淀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1988年入党,1989年,从中国人民大学毕业后,分配到海淀法院,先后从事经济和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她作为一名普通共产党员,热爱审判事业、恪尽法官职责,公正执法、倾心为民,先后荣立一等功两次、二等功两次,曾获“十大杰出青年法官”、“人民满意的好法官”、“全国模范法官”、“中国法官十杰”、“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和“北京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标兵”等荣誉称号,被人民群众誉为“辨法析理、胜败皆服”的好法官。
作为基层法院的法官,宋鱼水经常面对很多“不起眼”的小案和法律知识欠缺、又请不起律师的当事人。为此,她给自己约法三章:第一,不轻视小额案件,因为小额案件往往涉及百姓生活;第二,公平对待每一个当事人,不管是外地人还是本地人,无论是掏不起诉讼费的贫民百姓还是腰缠百万的富翁,都本着善良和正义来适用法律;第三,不论什么样的当事人,都以宽容的态度对待,充分尊重他们的尊严和利益。
有位大学教师,牵头把几位同事凑起来的60多万块钱,借给了某市政府驻京办事处。原以为能得到高额回报,没曾想几年过去,连本金都收不回来。每次催要,办事处都以种种理由推延。学校要集资建宿舍楼,教师们急着用钱,他们三天两头找牵头人,无奈之下,这位教师来到法院。
案子到了宋鱼水手里。刚开始,被告很不配合,甚至提出海淀法院对这个案子没有管辖权,要打官司也得去当地。宋鱼水决定先做被告代理人的工作,向他说明海淀法院拥有管辖权的法律依据,详细介绍老师们等房多年的迫切心情。并明确指出,政府部门作为民事诉讼的一方,更应该表现出高姿态,给人民群众树立诚实信用、崇尚法律的榜样,即使存在困难,也要拿出积极的措施来!入情入理的分析说服了这位代理人,他当天就返回本地,向市政府报告并制定还款计划。第二天,又急忙赶回北京,与大学教师达成协议,承诺本金与约定利息一次偿还!
法官执掌审判权。因而,一些当事人总想通过托人情、拉关系来达到自己的目的。面对这种情况,宋鱼水始终认为,作为一个人,不可能没有私情;但作为一名法官、共产党员,必须是一个高尚的人。
宋鱼水就读过的学校就在海淀。老同学有的当了律师,有的下海搞企业、办公司。这些年,他们也难免因为有纠纷来到法院,当然也希望老同学宋鱼水经办。每遇到这种情况小宋就劝说他们:要相信法院,相信每一个法官。对分配给她的案子,只要发现有需要回避的,她就主动申请回避。有人问小宋,有没有难以推却的人情?她说:“人情和利益往往连在一起。只要不贪,就没有什么推不了的人情!
十余年来,宋鱼水所承办的案件,没有一件裁判不公,没有一件被投诉或举报。她没有收过当事人一件礼品,没有办过一件人情案。在海淀法院,只要谈起宋鱼水,领导都会说:“小宋这人,我敢打保票!”
民商事案件总有一方败诉,许多案件往往双方互有输赢,让双方满意一下子难做到,但宋鱼水相信,只要法官真心实意为群众解决问题,把道理讲清楚,终究能赢得老百姓的理解和信任。
一家电子租赁公司,经小宋打过两场官司,一胜一败,他们第三次打官司时,又是宋鱼水承办,结果法院只支持了他一部分诉讼请求,另一部分被驳回,租赁公司有些难以接受。代理人拿着有关法条找到宋鱼水询问,宋鱼水一条一条地解释,一讲就是两个多小时。临走时,这位代理人说:“在你这打官司不是一次两次了,还真是赢得堂堂正正,输得明明白白,我服判!”两天后,一面鲜红的锦旗送到了海淀法院,上面写着:“辨法析理,胜败皆服”。
宋鱼水是首都政法战线这块沃土上成长起来的新型法官,她以公正的审判实践回答了“什么是司法为民,如何服务发展,怎样让人民满意”。她是新时期共产党员的杰出代表,是人民信任的好法官,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为科技园区发展护航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副处长杨东起
近几年,一批批国内外企业家、留学归国人员来到中关村创业,是什么吸引了他们?都说是机遇大、环境好。作为企业来说,好环境,最重要的是有好的法制环境。说起海淀的法制环境,就不能不说给予我们很大帮助的海淀法院知识产权庭宋鱼水庭长和她的同事们。
中关村科技园区是全国第一个国家级高新技术区。从1988年国务院批准建立,17年间,主要经济指标以每年20%以上的速度递增,GDP占了全国53家高新区总量的六分之一,在100平方公里范围内,聚集着上万家生机勃勃的高新技术企业,已经发展成为世界瞩目的高科技园区。回过头来看,园区的迅猛发展,离不开良好法制环境的保障。作为全国第一家基层法院知识产权庭,宋鱼水和她的法官同事们,为此付出了艰辛的努力。
1995年,国家在园区进行软件知识产权保护试点。当时,企业对知识产权的认识还很肤浅,品牌意识、创新意识比较淡薄,还不懂得知识产权是高新技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是企业发展的“命根子”。在试点一年多的时间里,知识产权庭的法官们经常来园区咨询讲课、座谈研讨,解答我们遇到的法律难题。当时建立的一整套软件知识产权保护规定,都浸透着他们的汗水,申请注册程序、产品推广方式、与员工签订保护商业秘密协定等措施,至今发挥着重要作用。
2002年,园区发生了一件某著名学者诉一家数字图书馆的著作权侵权案。当时,大家都很关注这个案子,因为对数字图书馆侵不侵权,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理论上存在争议,实践中也没有先例。这起案件的审理,不仅影响到双方当事人的实际利益,而且事关中国数字图书馆的发展方向。
宋鱼水和她的法官同事们,查阅了大量国内外信息资料,把握国际发展趋势,立足国情,在作者和经营者之间慎重进行利益平衡。他们认为,鼓励创造性的劳动更重要,尊重知识、尊重权利人的利益有利于科教兴国。最终判决,被告的行为侵犯了著作权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这个案例当年被列入全国十大知识产权案件,上了《最高法院公报》。像这样“全国首例”、“全国第一起”的案件,宋鱼水和她的同事们办理了多起。他们通过追求法律精神,给出明确判断,使一个案件的判决,规范着一个行业的正确发展方向。
在园区发展的每个阶段,起诉到法院的案件特点各有不同。前些年的倒卖假货、合同违约、债务纠纷等案件,近几年的互联网纠纷、著作权侵权、侵犯商业秘密等案件,每一时期的案件都对市场秩序形成了冲击,影响着企业的正常发展。这些问题不解决,就会使市场陷入盲动和紊乱,成熟健康的竞争环境就难以形成。对此,宋鱼水和她的同事们着眼发展大局,创新适用法律,平等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法律与社会行为规范的整体互动,推动企业在法制轨道上健康运行。
2002年,国内两家著名经销杀毒软件的企业,因为不正当竞争,官司打到法院。这是两家每年赢利上千万元的企业,官司的输赢,将直接决定其未来市场份额的分割。对此,他们进行了精心审理,经过审理,证据表明,侵权成立。但由于对双方投资成本、销售价格、市场份额等问题需要考证,短期难以评估损失程度、确定赔偿数额。拖下去,两家公司都会受到更大影响。于是他们大胆使用“部分判决”,先宣判侵权方停止侵权、消除影响,然后再专门拿出时间进行调查、审理。这样,既避免了胜诉方损失的扩大,也减少了败诉方的赔偿数额,胜负双方的利益都得到了保护。
这些年,许多企业怕打官司,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耗不起时间。“诉讼禁令”、“部分判决”的使用和他们公正、快速结案的作风,打消了企业的担心,赢得了企业的尊重。企业深切感到,法官确实是为经济发展着想的。法律,也是生产力!
十年来,经过海淀法院知识产权庭审理的案件上千件。通过一份份判决,维护公平,倡导诚信,规范发展秩序。就是这样宋鱼水和她的同事们,用一个个具体实际的行动,使抽象的法律活化于时代发展之中,充分展示出新型法官高超的司法能力;就是这样立足审判岗位,真心服务社会,生动诠释新时期优秀共产党员心系发展的情怀!
辨法析理化干戈
北京中润律师事务所律师何畏
我干律师工作已经10年了,代理过几百起案件,接触过的法官也有几百个。在这当中,宋鱼水的名字我记得最清,印象也最深。不仅是因为她判断准确、说理透彻和不偏不倚、不怒自威的气质,更多的是从她身上,我看到了一名法官的高尚情操,一名共产党员的浩然正气。说实话,我们律师就是愿与这样的法官打交道。
认识宋法官,还得从那起“老大难”的侵权纠纷案件说起。说它是“老大难”,是因为这个案子涉及的问题新、举证复杂,光我们一家所带的证据,就需要三、四个人抬到法庭去,而且双方当事人的关系也不寻常。原告是公司的总经理,被告是副总经理,两个人还是同住一室四年的大学同学。可后来由于利益分配问题,被告离开了公司并成立了一家新的公司。原告认为,被告推出了与自己一样的产品,获得了可观经济利润,却给自己造成了几百万元的损失。为此,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作为原告公司的法律顾问,我接受委托,成了他的代理律师。
类似的案件,我也代理了不少。就这个案子而言,在收集大量证据的基础上,我心里还算有底。可真正进入诉讼程序后,这个案子的审理并不像我想象的那样顺利。光进行技术鉴定就用了一年多的时间。在这期间,原告出于多种考虑,曾找到被告,提出愿意协商解决,但却遭到了被告的断然拒绝。这件事让原告憋了一肚子的火,于是,以职务侵占为由向公安部门举报,被告因此进了看守所。同时,原告还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冻结了被告银行的存款,并查封、扣押了包括房产、汽车、计算机等在内的财产。原告的这一举动,无疑使双方的矛盾进一步升级。
2003年3月,宋法官作为审判长接过了这个案子。很快,宋法官安排了第一次询问。这时,检察院刚刚对被告做出不予起诉决定。当被告从看守所出来第一次见到原告时,不顾法官和律师在场,情绪失控,对原告进行了人身攻击。原告也毫不示弱,反唇相讥,恶语相向。双方当时都十分激动,对立的局面随时可能演变成一场打斗。看到这一场面,我也吃了一惊。宋法官见此情形,断然制止:“这是法庭询问,请你们都放尊重一点!”
这个案子虽然复杂,但双方争议的焦点主要集中在原告主张的商业秘密是否存在,被告是否对原告构成侵权上。举证中,双方的证据材料不仅专业性强、技术含量高,而且种类繁多,数量巨大。质证整整进行了4天,面对一大堆的数据资料和专业术语,宋法官始终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的举证,直到弄清楚为止。案件审理先后进行了9次询问、4次勘验和4次开庭审理。随着调查和辩论的深入,宋法官征求双方意见,案件能不能调解解决。在这个问题上,双方的态度一直都很强硬。案子到了这个份上,法院也只能判了,而且无论结果如何,败诉的一方都会上诉,这个案子指不定要拖到什么时候呢?
在等着法院判决的日子,我们都很着急,也有过担心,通过几轮质证,我感到双方都有一些不占理的地方,最终会是一个什么样的结果也很难说。可就在这时,原告突然打电话给我,说是双方准备调解解决纠纷。听到这一消息时,我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宋鱼水对当事人像朋友一样的循循劝导,既彰显了法官的权威,又还他们以尊严,在劝说原告的同时,不知宋法官又用什么样的话语打动了被告,由于宋法官的调解被双方当事人接受,后面的事情变得简单了。原、被告握手言和,再次成为盟友,两人重新组建公司,并按照《公司法》规定,明确了各自的权利义务。
2003年底,我看到原被告携手出现在中央电视台“中国法官十杰”的颁奖晚会上,共同讲述他们与宋法官的那段难忘的经历。我还清晰地记得他们面对镜头时所说的那段话:“我们真的很庆幸,我们遇到了宋鱼水这样的好法官。不仅讨到了一个明明白白的说法,还为公司的发展找到了新的出路。她是当之无愧的‘法官十杰’。”
我所熟悉的宋鱼水
海淀法院知识产权庭法官马秀荣
2002年的3月份,宋鱼水调到我们庭任庭长。那时候,我对她的了解不多,除了外表很朴实之外,最深的印象就是讨论法律问题时她这人很坚持自己的意见。随着共事交往增多,我对她的了解也越来越深。
从事知识产权审判的人都知道,即使有比较全面的理论知识,一般也要有至少两、三年的实践经验,对案件的处理才能较好把握。宋鱼水此前一直在商事庭工作,在公司、合同、票据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但法律领域有时隔行也如隔山,她能够适应并且很快胜任知识产权审判吗?
记得她办的第一件案件是一位作曲家起诉一家企业在广告中使用了他的歌曲,广告制作者和电视台也同时被诉。案件的难点不在是否侵权的判断上,广告侵权了,做广告的人与广告制作者,到底谁是侵权人,谁来承担责任?这种情况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少见,这个问题不搞清,对于做广告的人、广告公司和电视台的行为,今后如何做就起不到一个良好的示范作用。宋鱼水征询我的意见时,我不假思索回答:“共同承担,因为有规定。”“什么规定,为什么这样规定,这样规定的真实含义和法律意图是什么?”为了澄清这些问题,她连续几天去图书馆,查阅专业书籍,整理法律法规,又向相关部门了解广告制作的行业惯例,她还就这个问题反复与我讨论。一天下班,我们走在回家的路上,看到她要说话的神情,我连忙打断她:“说了一天了,我的头都大了。”她笑了,“好、好、好,今天不说了。”在她的反复钻研下,最终我看到她在判决书中对委托人和受托人为何共同承担法律责任,从合同法、著作权法等几个方面作了细致而深入的阐述,拿着判决,当事人也很服气。
这件案件的审理,让我认识了宋鱼水作为一名法官的勤奋与智慧,也让我认识了她作为一名共产党员的求真与务实,开始理解为什么她能够得到同行、当事人一致的尊重和信任。有人称她是专家型法官。这是她无数个日日夜夜的伏案攻读、冥思苦想,与朋友、师长、同事面红耳赤的争论和上千件案件的磨砺中得来的。如果你留心我院九楼西侧那几间办公室,那里的灯光经常会亮到深夜,其中第二间就是她的办公室。
宋鱼水心地善良,替当事人着想,但这绝不意味着没有原则。我最清楚,她在审理案件时始终把握着一条线―――严格按照法律办事,分清责任,明确是非,决不“和稀泥”。在一起抄袭侵权案中,某大学博士生刘某大段抄袭他人作品予以发表,但审理过程中,刘某态度十分强硬,表示“纯属巧合,没有抄袭”,即使在原告举出“连错别字都一模一样”的证据时,仍然一概否认。宋鱼水和我连续开了两天的质证庭,将需要比对的内容,近20万字的论文全部核对了一遍。抄袭显然已经构成。
“法官,我真觉得我没抄多少,就是参考的多了。我们这个圈子特别小,我明年就要毕业,要是大家知道我这事,做论文、找工作都黄了。宋法官,您就帮帮我吧。”庭审结束后刘某求情。合议中,宋鱼水说:这个判决也许会对一个博士生的前途有影响,会让他觉得法官不近人情,但是如果纵容他,不仅害了他一辈子,也是对社会的不负责任。后来,合议庭还是依靠扎实的证据,依法宣判刘某构成对原告著作权的侵犯,责令他在专业报纸上赔礼道歉。后来,刘某顺利毕业并找到了工作。去年元旦,宋鱼水意外收到了他寄来的贺卡,贺卡上写到:“我曾经恨过您,请原谅我的年少轻狂。我感谢您,是您启发了我怎样做人。”
人生,也有很多误入歧途的时候。宋鱼水以此案告诫庭里的年轻人:一个优秀的人不仅要有情、有才华,最重要的是有正气。在她的带动下,我们庭也取得了出色的成绩,我们的法律文书、案件、论文在北京市和全国法院系统都获过奖,2002年我们庭立了集体二等功。2003年,我们又因成绩突出荣立集体一等功。
几年来,宋鱼水没有讲过一句豪言壮语,也没有惊天动地的壮举,但她用沉默、温柔却无比坚强的法官的力量,用她对党、对人民的赤诚之心,启发了我怎样去实现一名共产党员的理想,永远为人民守护好心中的天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