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不久前公布的数据显示:我国的医疗保障覆盖面太小,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并没有得到太大的改观。有鉴于此,哈尔滨医科大学第三临床医院院长徐秀玉等提出,政府应建设“平民医院”,以平民的价格为困难群体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障和服务。
单独设立几家面向低收入人群的医院,以低廉的价格为贫困人群提供
“平民医院”有歧视之嫌。平民是相对于富人而存在的。低收入的贫苦百姓进“平民医院”,像在高等学府里为贫困生专设贫困楼一样,虽然你让人享受了照顾,但让人心理上不舒服。另外,“平民医院”的医疗质量难以得到保证。以前建设“惠民医院”大多是在整合现有医疗卫生资源的基础上组建而成的,现在如建“平民医院”也只能如此。医术高明一点的医生恐不会就职于“平民医院”,重大疾病的治疗仍难以保证。
笔者认为,对于困难群体,可在提供有关困难和病症证明后,由有关部门审核发放医疗救助卡,救助人持卡在本区域内任何一家医院就医都可以享受医疗救助待遇,这样既可以避免以上弊端,又可以减少重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