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葆露在《东方道德研究》(第八辑)撰文说,道德这种特殊的社会现象,就其表现形式而言,可以分为社会道德和个体道德。个体道德指具有一定社会身份并起一定社会作用的个人,为自我实现、自我完善而具备的并适应一定社会利益关系客观要求的道德素质和指导自身行为选择的内心道德准则的总和。个体道德通过个人的道德
认识、道德情感、道德素质和道德行为表现出来,是个人在社会生活中的行为活动个性化了的道德特质。个体道德并不是游离于社会道德之外的一种独立存在物,也不是脱离社会而存在的抽象个人的“为己之德”,个体是相对群体而言的。个体道德和社会道德是不可分割的。社会道德是构成个体道德的本质内容,而个体道德则是社会道德在个体身上的内化和个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