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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以人为本”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

2005-04-0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欧阳玉 我有话说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要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这是适合我国国情、顺应时代发展趋势的指导思想。在构建现代高校内部管理体制的过程中,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处理好若干关系,显得尤为重要。

树立“以人为本

”的高等教育管理理念,也即树立教师和学生是高校办学的主体,教职员工的积极参与是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的关键,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个性充分自由发展是高校管理工作的根本目的的理念。教师是教学和科研工作的主体,学生是学习过程的主体。在教学过程中,教师是具有准公共产品性质的高等教育服务的主要提供者,而学生则是这种教育服务的主要消费者。承认教师和学生是高等学校办学的主体,也就意味着接受这样的观念:教学工作或者说人才培养是高等学校的中心工作;判断学校各项工作成败得失的标准就是看其是否有利于人才培养质量和科研水平的提高,是否有利于促进人才的创新活动,是否有利于教师和学生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充分发挥,是否有利于促进人才工作同经济社会发展协调;为教学与科研服务或者说为教师和学生服务是高校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大学组织具有学术权利与行政权利,成员追求学术自由,对学术事务决策有强烈的参与意识。实践证明,在高等学校中,如果只由管理者决定管理内容和程序,而管理对象对此无权表达自己的建议或意愿,管理对象的许多与管理内容高度相关的信息就难以搜集,其合理要求也将受到压制。这种做法的最大错误就在于忽视了大学组织的特殊性及其成员对管理工作表现出来的强烈参与意识。所以,在高校管理工作中,应该让各方都有机会发表自己的建议或意见,并要求管理者在管理过程中充分尊重每个人的权利,发挥他们的积极性。这对于提升学校的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是十分重要的。

教师和学生参与高校管理工作也是解决“价值差异”问题的有效方法。在市场经济中,多元化的利益主体带来了多元化的价值取向。价值多元化的现实意义在于能够在某种程度上纠正传统管理中把“规范化、程序化”当作唯一追求目标的倾向,使管理过程同时注意价值方面,特别是伦理道德、生活理想、奋斗目标等方面的追求。

建立“以人为本”的高校管理体制,应该处理好几个关系。一是人与物的关系。以人为本最初是针对以物为本的管理原则和观念提出来的。“人”是相对于“物”而言的。现代企业运行的基础是人力资源和物力资源,在企业管理中应当“以人为本”还是“以物为本”?这是20世纪初以来,在西方企业管理理论中争论较多的一个问题,通过论争,人们的认识逐步趋于统一,具有丰富个性和创造性的人日益成为管理理论的中心。随着知识经济时代初露端倪,这种倾向更加明显。现在,人们普遍认为,人才资源是第一战略资源。在我国高校创建世界一流大学或世界高水平大学的过程中,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显得尤其重要。因为随着社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和科学技术的进步,人类经济发展正从以依赖物质资源为主转向以依赖智力和人才资源为主。物质资源的开发利用是社会发展的基础,而人才资源的开发利用程度则决定着对物质资源开发的深度和广度。高校作为人才培养的主要基地、科学技术和先进文化的主要生产者与传播者,人才资源的总量和水平成为衡量学校办学水平和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因素,成为决定学校可能为社会作出多大贡献的关键因子。

二是人与事的关系。高校之间的竞争不仅是人才的竞争,在很大程度上也是人才资源管理体制的竞争。事实上,有了好的人才资源管理体制,才能把人才吸引进来,才能留住人才。因此,高等学校要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改变人才资源管理观念和方法。要由传统的以事为中心的人事管理转向以人为中心的人才资源开发,由单纯的管理控制转向对人才资源的开发、激励和保障。人才管理体制和方法要有利于优秀人才的培养、引进,有利于人才潜能的发挥,有利于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有利于人才的合理流动。要一视同仁地为各类人才提供服务,努力营造鼓励人才干事业、支持人才干成事业、帮助人才干好事业的制度和人文环境。高校的师资队伍建设要围绕人才培养和科研工作来进行,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效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三是个人与学校的关系。在建立“以人为本”的高校管理体制过程中,必须正确理解以人为本问题,“以人为本”不是以个人为本,更不是以我为本。事实上,“以人为本”的根本目的,是要消除人的个体发展与“类”的发展相分离、相对立的现象,从而实现全局与个人的全面发展。当然,这决不是说,在考虑学校的发展问题时,可以无视个人的发展需要。而是说,从个人的角度来看,应该以大局为重,首先考虑学校的发展需要;从学校的角度来看,则应该把促进人才健康成长和充分发挥作用放在首要位置,科学地开发和利用人才资源,促进人才的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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