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6日电 今天下午,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中国特殊艺术协会、中国残疾人艺术团在京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介绍了中国残疾人艺术团的历程、艺术团今年的重要演出活动,并对舞蹈《千手观音》的版权之争做了特别说明。
中国残疾人艺术团副团长费微介绍了艺术团的历程。中国残疾
残疾人艺术团艺术总监王原及《千手观音》的编导张继钢介绍了《千手观音》的创作情况、版权登记情况,指出舞蹈《千手观音》历经3年构思,5年创作修改,并经2004年雅典残奥会和2005年春节联欢晚会两次大的修改排练,成为中国残疾人艺术团的版权节目,与高金荣的“桃李杯”《千手观音》名称虽一样,但实属不同的两个作品。中国残疾人艺术团法律顾问庞中正律师对全国各地出现的冒用中国残疾人艺术团名义演出《千手观音》的其他残疾人艺术团的侵权行为表示愤慨,认为舞蹈《千手观音》作为中国残疾人艺术团的版权节目,应受到法律保护,并申明应停止侵权行为,否则中国残疾人艺术团将视不同情节对侵权行为提起诉讼、或者要求工商部门及有关行政部门实施行政处罚等措施,保护春晚版《千手观音》的合法版权和中国残疾人艺术团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