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香港舆论指出:人大释法最符合香港的根本利益

2005-04-12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新华社香港4月11日电国务院决定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香港基本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作出解释。香港各界对此决定普遍表示欢迎,认为这是最符合香港根本利益的做法。

11日香港多家报纸发表社评指出,国务院及时研究香港特区政府提出的报告并提请释法,表明补选特首的任期问题,事关基本法有关规

定的正确实施和香港大局稳定;同时也说明中央严格按照基本法办事,凡是对香港有利、对香港市民福祉有利、对维护香港繁荣稳定有利的事情,中央政府都会积极、全力去做。

《香港商报》的社评说,新的行政长官的任期,关系到香港基本法有关规定的正确实施,关系到香港特区新的行政长官人选的顺利产生。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基本法有关规定进行解释是完全必要的,这也充分体现了国务院按照基本法办事、全力维护香港稳定繁荣的一贯立场。

《大公报》的社评说,国务院决定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香港基本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作出解释,确是非常必要和及时,可确保补选特首能依法如期顺利产生,特区不致出现权力真空的宪制危机,社会得以维持繁荣安定,而且一切依法而行,特区的法治精神丝毫没有受到损害。

《文汇报》的社评说,人大常委会对行使释法权采取十分慎重而负责任的态度。只有当基本法不能得到严格、正确地执行,或其他手段都不能纠正的情况下,人大常委会才会释法。

社评说,基本法是一份独特的宪制性文件。中国宪法授权制订基本法,人大常委会根据宪法有解释基本法的权力,这都不是普通法的范畴。香港的部分法律界人士应认真了解国家的法系,从而加快两种法律制度在观念领域的磨合,减少争拗。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