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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趣的裘皮》针对我毛皮行业的报道严重失实

2005-04-12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邵文杰 通讯员 罗慧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4月11日电 针对近日瑞士等国际动物保护组织发表的《有趣的裘皮》一文,中国皮革协会皮毛专业委员会近日发表声明,指出文章对我国特别是河北省皮毛动物养殖业和皮毛加工业情况的报道严重失实,评价不公。

据介绍,我国是发展中国家,虽然养殖业的总体水平与欧洲、美国存在较大差距,但我

国一直在努力学习欧美国家先进的养殖技术、环境、设施,奉行善待动物的精神,要求即使是屠杀也是采用电击和注射等国际通用的方法。而且由于西方国家对中国养殖业进行投资,这些养殖场的管理、技术都是采用西方的养殖标准。但是,文章在报道中,对中国境内绝大多数具有良好环境、设施的养殖场不但视而不见,反而刻意寻求阴暗面,并以点概面、以偏概全来诋毁中国毛皮行业的声誉,这种报道及评价对我国毛皮行业有失公允。

同时,文章中涉及的部分观点和材料有捏造夸大之嫌。报告中出示的有关活剥动物皮的照片很显然是经过有意策划的。所有有理智的人都不会采用这种方法屠杀动物来达到取皮的目的。首先,人们饲养这些动物就是为了得到高品质的皮张,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采用这种方法会严重影响毛皮的质量;其次,试想若在动物有知觉的条件下活剥动物皮,动物肯定会反抗,势必伤害操作者,增加操作难度;最后,采用这种方法取皮的效率非常低,试想对于出栏上百甚至上万只的养殖场来说,每只动物都采用活剥的方式取皮显然是不理智,也不可能的。

文章还提到中国没有动物养殖的相关法规以及中国政府不重视毛皮动物养殖,这些观点是不负责任的。目前,中国毛皮动物养殖业由中国国家林业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共同管理。其中涉及到毛皮动物养殖的法规有:1988年11月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并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1992年2月12日国务院批准,1992年3月1日林业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1990年12月30日林业部审议通过、自1991年4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管理办法》,这些法规都涉及到了有关动物养殖的条文,而且目前正在起草的《畜牧法》中明确规定了与动物养殖、运输等环节相关的动物福利问题。此外,有关的国家和地方标准都对养殖条件、笼舍尺寸、食物营养配比、免疫等方面都有明确的规定。这些都保证了动物在饲养过程中得到了应有的福利待遇。中国皮革协会皮毛专业委员会指出,这篇文章不仅未能真正体现中国毛皮养殖行业的基本现状,还对中国毛皮行业作出了不负责任的歪曲报道,严重影响了中国毛皮行业的形象,损害了中国毛皮相关企业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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