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敲击声,审判长宣布听证审理正式开始。清河监管分局提请减刑人首先向法庭提出对拟减刑的15名罪犯的减刑意见、理由和减刑依据,而后法庭分别征求检察员、拟减刑罪犯及其主管队长、旁听罪犯的不同意见。在事前大量调查核实工作的基础上,检察官对执行机关的提请减刑意见当庭进行质证,并发表检察监督意见。依照上述程序分别对15名拟减刑罪犯减刑案件审理完毕后,审判长当庭宣布减刑裁定,15名罪犯分别获得了2到11个月不等的减刑。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处郑向东处长说:减刑、假释公开听证审理制度在北京刚刚起步,在检、法、司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下,这项工作必将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