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的消息说,中央财政今年安排了3亿元人民币用于农机购置补贴 其中5000万元在中央直属垦区实施 ,全国地方各级财政目前已落实农机购置补贴资金8亿元左右,其中吉林、黑龙江和江苏3个省的省级财政投入达到3000万元以上。
符合条件可享受农机购置补贴
农
今年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管理使用,除中央直属垦区外,补贴资金渠道由部门预算内资金改为财政地方专项。同时,进一步明确了部门职责,简化了资金使用运作程序,规范了补贴机具选型制度,更加简明、有效、方便,更加趋于完善,更加符合国家支持产业发展的特点。
补贴机具实行竞争择优筛选制
今年的农机补贴产品选型首次实施部、省两级不重复选型制度。纳入部级统一选型范围的有全国通用性较强的大中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等3类6种机具。在企业自愿申请的基础上,实行竞争择优筛选制。
经过专家组评审,全国33家农机企业的158种农机产品入选了《2005年度全国通用类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对纳入全国通用类补贴产品目录的机具类型,各省将不再组织重复选型,而是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按种类取舍,不再按某一种类中的各型号的产品取舍。对于地方特点比较明显的非通用类其他机具,由各省级农机部门采取同样的方式确定机具型号。经过两级筛选后,由各省(区、市)合并形成本地区年度补贴机具目录,及时向社会公布,供农民自主选购。
实行补贴机具竞争择优筛选制,既有利于农民在全国范围内自主选购质量可靠、性能稳定、适用先进、价格合理的农机产品,又减少了环节,避免了各级重复选型,减轻了企业的工作量和负担。农机补贴产品实行两级选型制度,推动了全国统一的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市场的形成,为企业搭建了一个规范有序、公平、公开、公正的竞争平台。
补贴推动科技兴农促进粮食增产
据介绍,农机购置补贴措施作为中央“两减免、三补贴”支农惠农政策中的一项重要内容,直补农民,让农民充分享受现代农业工具带来的高效。实践证明,这项政策满足农民对农机化技术和机具的需求,有效地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和农民节本增收,在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去年,中央财政安排购机补贴资金7000万元,加上地方补贴资金,在16个省的66个粮食生产大县进行农机购置补贴试点。虽然补贴资金数量不大,但财政监管支持到位,机具补贴落实到位,政策实施效果很好,深受农民欢迎。农民们说,补贴的是农业机械,满足的是农民需求,促进的是农村生产力,带动的是产业发展,推动的是科技兴农成果应用。
把农民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解放出来,需要的是先进适用的生产工具。但农民的收入较低,有效购买力不足。因此,对农机购置实施补贴政策,不仅可以帮助农民实现愿望,而且还使农民有了致富的手段。既调动了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又让农民在经营农机作业服务中增加收入,得到实惠。王智才介绍,今年财政补贴资金支持仍然以粮食生产为重点,目的在于进一步促进粮食生产继续增产,不断提高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