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美国女植物人特丽・夏沃的命运备受全球各界广泛关注,引起人们重新讨论“安乐死”这一涉及法律和医学伦理范畴的议题。在此背景下,法国上下辩论多年的“安乐死”日前也在法律界定上终于告一段落。本月12日,法国参院通过了去年11月底国民议会表决赞成的《临终病人死亡权法》。
安乐
死一直被视为禁区
在法国,“安乐死”一直被视为禁区。刑法明确规定:主动帮助别人死亡视为与谋杀同罪,最高刑期可判无期。但减少临终病人痛苦的大辩论此前一直未停止过。1999年4月,法国国民议会接受了58名议员联名提交的“安乐死”立法建议书,2000年3月,法国政府公布了一项关于实施安乐死的调查研究报告。报告认为在法国实施“安乐死”应继续被视为一种“非法行为”,但同时建议在所有医疗方案被证明无效和病人要求的情况下实施减少病人痛苦的方法是可以接受的。
此后,“安乐死”立法始终裹步不前,但2003年一位年仅22岁的法国青年凡桑・昂贝主动结束生命的选择引起了全国大辩论,成为推动“安乐死”立法进程的主要动因。在2000年,一场车祸彻底改变了昂贝的生活。全身瘫痪和丧失语言机能的他只能依靠微微活动的左手拇指与外界交流。3年痛苦不堪的生活让昂贝感到生不如死。在向法国总统希拉克发出结束生命的求助和得到安乐死在法国属非法的解释后,昂贝的想法得到了母亲玛丽的支持。在亲手给儿子使用安乐死药剂后,玛丽也因协助自杀而被捕,受到“谋杀”或“未能帮助处境危险的人”等罪名的指控。
这一事件在法国掀起了一场大讨论,多数舆论希望司法部门充分考虑昂贝母子所承担的痛苦,希望从人道出发网开一面。包括法国总统在内的高官政要均表态,要求在法律范围内最大限度宽容玛丽,但同时又表示一致反对“安乐死”。这一感人事例深深触动了法国民众,唤起了人们对“安乐死”的思考,此时法国的一项调查显示,大多数民众对该项立法持积极态度。
同样的经历
昂贝母子的不幸与遭遇使法国议员嘎埃丹・高斯和女议员娜蒂内・毛哈诺备有感触,他俩为此积极呼吁国家在该领域立法。昂贝离开人世的第二天,国民议会成立了有关“安乐死”专项调研小组,并于2004年6月公布了一项共识性草案;同年11月底国民议会一致通过了临终病人死亡权法案。其实,他们推动立法的动力除了来自对昂贝命运的同情之外,还来源于其鲜为人知的家庭生活经历,他们在其中曾分别同样感受到了惜别亲人的痛楚。
嘎埃丹・高斯先生的父亲患癌症后,病情日渐加重,逐渐加大剂量的吗啡已不能减少病痛,于是求助儿子来结束自己的生命。这个要求使高斯极为震惊和伤心。他不堪亲自结束父亲生命,只好借口工作忙,将其父转至医院。1989年父亲临终前所经受的病痛煎熬和令人揪心的场面,至今使其终生难忘和深感自责。娜蒂内・毛哈诺女士现正面临同样的情感折磨。其父亲2002年突发脑溢血长期卧床,处于植物人的状态,在听到母亲因不愿承受父亲所受煎熬而提前留下要求“安乐死”的心愿后,其内心极为痛苦。面对这种苦于无助的局面,她曾强烈呼吁民众为“安乐死”的合法化而行动起来。
折衷法案起争议
英国于1936年首先了成立“安乐死”自愿协会,最早在欧洲提出了“安乐死”的概念。2002年荷兰和比利时相继批准实施了“安乐死”法案。其他欧洲国家虽然多有不同解释,但始终未能在法律界定上取得明显的进步。法国此次通过的临终病人死亡权法案也未能突破“安乐死属非法行为”的司法瓶颈。该法案强调,继续进行固执和不合理的治疗是不可取的。法案规定,医生尊重病人提前提出的中止治疗的选择,哪怕采用会带来可能加速死亡的镇痛药物,医生不承担任何责任。因此,对病人所提出使用的致命药物,医生根据法律规定,只能爱莫能助。
该法案通过后,社会反映不一。法案报告的提交人德理奥认为该法基于各方意见,体现了“平衡和明智”的原则。他说,虽然该法案尚未满足病人更深层次的期望和更多地触及医疗伦理领域,但这也算是一个进步;部分民众暂时对该法的理解和接受会使“安乐死”一词被搁置一边,另外法案也避免了涉及修改刑法。
反对意见认为这是一个措施不足的法案,该法案还是没有尊重病人意愿终止痛苦和选择死亡的权利。奥单议员称,每个人都具有生存的权利和选择死亡的自由,该自由在该法案中未得到充分体现。从病人应该是法案主要针对客体的角度,高德弗瓦议员表示,该法案是为医生制定的,它使医生具有最后的决定权。针对该法案的谨小慎微,他暗示说,病人选择自杀并不是一种犯罪行为。
该法案12日晚得到161位执政党人民运动联盟议员和无党派议员的赞成并得以通过,但显得“先天不足”。此间主流媒体认为,“安乐死”的辩论在法国仍未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