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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灵通被“盗打”该由谁来赔偿向明

2005-04-2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向明 我有话说

近来,小灵通被“盗打”新闻不时出现于媒体,其中有非法“烧号”为别人话费买单的,有地下小灵通平台恶性“盗号”的,也有小灵通用户遭遇短信陷阱等。笔者一直以为,这些纠纷与己无关,并未特别在意。直到不久前,笔

者父母的小灵通也被人“盗打”了,加上父母的小灵通是笔者出面买的,所以,查清话费来龙去脉和找出被“盗打”原因,笔者自然责无旁贷。

今年2月26日晚10点至凌晨,笔者父母的小灵通连续拨出6个尾数号码不尽相同的168―――声讯台,共计话费149元。然而,父母在上述时间已上床睡觉了,根本不可能拨打小灵通。

电信工作人员说,发票上分明显示该机拨打了声讯台,你怎么说没打呢?于是笔者问:“有无可能被人盗打?还有没有其他弥补办法?”电信人员告诉笔者,一是先把70多元欠费交了,然后暂停使用该机;二是到电信枢纽中心去验机。由于前后损失了近150元钱,笔者又问:“你们说小灵通话费不足零元时就停机,但拨打声讯电话欠费70多元,为何不停机?若能及时停机,我们的损失不就小了吗?”电信人员没有回答。

据报道,小灵通用户如果对话费过高产生疑惑,那么很可能已经发生了被“盗打”电话的事情。之所以这样判断,有两个依据:其一,市场上出现众多的“烧号”服务,即把小灵通原来号码信息清除,从数据库中调出新号码信息输入,然后重新入网,实际上是不法商家在随机“盗号”。其二,一种被称为小灵通平台的设备,正在北京热销,销售者可以通过这个平台非法盗取多个小灵通号码。

假如被人“盗号”,作为消费者和受害者,我们应当如何举证?又如何伸张自己的权益?很显然,对于有争议的话费,用户手里只有一张话费清单,并且是从通信公司打印来的,难以证明自己没有打过电话。这从一个方面折射出电信行业监管的不力。

据悉,由于电信运营部门重写码的手续比较繁琐,而“烧号”市场技术门槛非常低,导致不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和第十八条“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严重缺陷,即使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仍然可能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的规定,消费者的权益应受到保护。问题是,电信经营者发现小灵通存在被“盗号”的缺陷,从来没有明确“告知消费者”,也没有“提供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从这个角度讲,经营者对用户小灵通被“盗打”肯定负有责任,对用户蒙受的经济损失应当予以合理补偿。

图片说明:话费较为低廉的小灵通迅速吸引了大批用户,但其管理上的滞后也引发了不少用户与运营商之间的争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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