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邦国委员长出席会议。会议由王兆国副委员长主持。
受国务院委托,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计划,2004年11月上旬至中旬,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统计法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蒋正华副委员长就检查情况作了报告。他说,从检查的情况看,统计法贯彻实施是有成效的,国家统计局公布的统计数据在经济与社会发展决策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 统计法制意识淡薄,统计作假比较严重;现行统计体制抗干扰能力差,统计部门综合协调能力弱;有些统计制度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数据的准确性;统计基础建设薄弱,基层统计任务负担较重;统计法本身不完善,影响实施效果。蒋正华就如何进一步贯彻实施统计法提出6个建议。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景宇作了关于拟提请表决的法律草案审议结果和修改意见的报告。他在报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草案审议结果时说,4月25日常委会会议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草案进行了分组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草案表示赞同。法律委员会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对草案进行了审议。法律委员会同意草案的规定,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通过。在报告公务员法草案修改意见时,他说,草案二次审议稿吸收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门、地方、专家的意见,已经比较成熟,建议本次会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