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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国家名录

2005-04-27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谌强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4月26日电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天在京举行新闻发布会,就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向中外记者通报了相关情况。文化部副部长周和平、国家文物局副局长张柏回答了记者关注的问题。周和平说,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所蕴含的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想像力和文化意识,是维护我国

文化身份和文化主权的基本依据;我国将从今年开始建立第一批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国家名录。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民族人民世代相承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 如民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知识和技能,以及与之相关的器具、实物、手工制品等 和文化空间。我国政府十分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国务院办公厅最近颁发了《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就进一步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要求逐步建立有中国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在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普查摸底,全面了解和掌握各地各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种类、数量、分布状况、生存环境、保护现状及存在问题的基础上,经过科学认定,逐步建立国家级和省、市、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体系。目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已经制定和印发。

周和平说,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实行分级保护制度,将在今年开始建立第一批国家级名录的基础上,带动省、市、县各级代表作名录的逐步建立;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申报“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的项目,将从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中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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