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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启动

2005-04-27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刘志达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4月26日电 全国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第一次部际联席会议今天在京召开。这标志着这一专项行动正式启动。

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部际联席会议由国家工商总局、中宣部、公安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信息产业部、卫生部、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国家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组成。

中宣部副部长李东生在会上指出,广告业总体上是健康的,对我国经济发展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但对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仍不容忽视,必须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维护党和政府的形象,维护新闻媒体的公信力的高度,充分认识规范广告的重要意义。

他强调,中央新闻单位应该成为广告业遵纪守法的模范,既要考虑单位利益,更要考虑国家利益和读者利益、观众利益、听众利益。广告是一种特殊商品,同时又是特殊的商业信息,必须讲导向、讲格调,注重社会效果。新闻和广告必须严格分开,不能搞公开链接,也不能搞暗中链接。依法综合治理要贯彻一个“严”字,广告审查和刊发要严格,对违规者要重罚,谁的问题谁负责。

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刘凡介绍了这次整治工作的重点:一是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的广告;二是在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广告中使用消费者、患者、专家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三是保健食品广告宣传治疗作用或者夸大功能;四是药品广告夸大功能、保证疗效;五是医疗广告夸大功能,宣传保证治愈;六是化妆品和美容服务广告夸大功能,虚假宣传。

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部际联席会议联络办公室设在国家工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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