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领导干部要“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为老百姓谋福利,为党的事业而奉献。河南淮阳原县委书记陈新庄就是这样一位党的好干部。他用实际行动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做了最好的注解。
曾经有过这样的事 省里从县处级干部中选拔干部,由于陈新庄政绩突出,在民主测评中很靠前,考察组评价很好。市委主要领
领导干部在关乎“为官”与“为民”关系上,可以有两种完全不同的态度:一种是像陈新庄同志这样,将领导岗位当作为人民服务的工作平台,他们的心永远在百姓身上,老百姓的愿望和疾苦牵动着他们的行动和步伐。他们乐于牺牲自己的利益,不知疲倦、不怕劳累,就是为了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他们为经济发展而殚精竭虑,为百姓排忧而心细如发。因此,他们即使有了升迁机会时,也会考虑到工作的连续性和百姓的需要。这样的干部,自然会得到老百姓的爱戴。
另一种态度是把“当官”作为惟一和最终的目的,一切都为这个目的服务,于是好大喜功,弄出一些所谓的“面子工程”、“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有的为了升迁而跑官、要官,更有甚者则搞贪污腐败,败坏党员领导干部的声誉。这样的人,虽在我们党内是极少数,却严重损害党的形象,损害老百姓的根本利益,也伤了人民群众的感情。到头来不仅会贻误党和人民的事业,也会断送自己的前程。
领导干部为了谁,是为民还是为己,这是一个根本问题,它直接关系到领导干部的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和工作实效。说到底,它决定着一位领导干部能在多大程度上为老百姓带来实惠。陈新庄把群众最小的事都当作天大的事,牢记在心,尽力去办,而对自己的亲戚却是从不徇一点私情。他的这种高尚品质和崇高境界值得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学习。
“为民而为官”,是一个领导干部始终应该牢记的信条、努力的方向。如此,则是百姓之福,国家之福,党的事业之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