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正华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汇报统计法执法检查情况时还披露:现行统计体制抗干扰能力差,统计部门综合协调能力弱。在现行统计体制下,地方统计部门的干部任用、保障条件、人员编制和经费来源都依赖当地政府,难以保证统计工作的独立性。由于干部考核机制及指标体系不够完善,层层签订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等责任目标考核方法,诱发一些党政领导干部“左顾右盼”、互相攀比。
他同时指出,有些统计制度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数据的准确性;统计基础建设薄弱,基层统计任务负担较重;统计法本身不完善,也影响了实施效果。
针对这些问题,蒋正华提出了进一步贯彻实施统计法的几点建议:进一步增强统计法制观念,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树立科学的政绩观,正确对待统计数据;加强统计基础工作,加快统计方法制度改革;加强统计工作创新,充分利用统计数据资源;深入研究进一步做好统计工作的若干问题;尽快修改完善统计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