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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公布十个驰名商标认定案例

2005-04-29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高闻 我有话说

最高人民法院26日公布十个驰名商标案例,这些案件的审理结果表明,人民法院对驰名商标的司法保护力度明显加大,切实保护了中外权利人的合法利益。

据悉,随着商标法的修订和实施,人民法院自2001年7月开始在商标、域名等纠纷案件的审判中认定驰名商标。截至2005年4月底,人民法院共认定了29件驰名商标。

由于驰名商标具有较高声誉和广为相关公众熟知的特性,经过司法认定的驰名商标进一步催化了企业无形财产的形成和发展,给企业带来巨大商机,在某种程度上也推动了品牌经济的发展,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此次公布的十个驰名商标案例包括:1、甘肃奇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与谈宏伟商标侵权纠纷案;2、中国中化集团公司诉浙江中化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中化网络有限公司等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3、北京国美电器有限公司与涂汉桥商标侵权纠纷案;4、红河卷烟厂诉昆明市宜良金象洗涤用品有限公司商标侵权纠纷案;5、劳力士钟表有限公司诉北京国网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计算机网络域名纠纷案;6、(美国)普罗克特和甘布尔公司诉上海晨铉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域名注册不正当竞争纠纷案;7、杜邦公司(美国)诉北京国网信息有限公司计算机网络域名侵权案;8、沃尔玛百货有限公司诉童小菊等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9、中国平安保险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顺创企业形象策划有限公司商标侵权纠纷案;10、福建晋江德尔惠鞋业有限公司与刘钰辉的计算机网络域名侵权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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