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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大中城市持卡消费额将大涨

2005-05-11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温源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5月10日电 到2008年,全国大中城市持卡消费额占社会消费零售总额比例达到30%左右。这是中国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公安部、信息产业部、税务总局、银监会和外汇局等九部门近日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银行卡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的我国银行卡受理市场的建设目标。

《意见》明确提出了促进我国银行卡发展的十项措施,主要包括:一是相关部门尽快起草完成《银行卡条例》,为银行卡市场各参与主体提供基本的法律保障;二是完善银行卡品种和功能,拓展银行卡支付空间,鼓励推广公务卡;三是有序规范电子支付,防范资金风险;四是将完善用卡环境、推动银行卡普及应用作为当前银行卡产业发展的核心工作;五是加强受理市场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合理的收费定价机制;六是拓展人民币银行卡境外受理市场,逐步建立人民币卡的国际受理网络;七是扩大联网通用范围,确保所有银行卡机具都符合联网通用有关规范和标准;八是建立风险防范机制,严厉打击银行卡犯罪;九是规范银行卡业务的准入管理,对银行卡数据处理及相关业务外包实施准入管理,特别是对外资机构在国内从事相关业务的问题要有明确规定;十是尽快研究出台相关财税支持政策,降低通信资讯费用,鼓励使用银行卡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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