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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行等四银行联手拓展基金代理业务

2005-05-13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黄河 我有话说

本报讯 在招商银行的提议下,招商银行、中信实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4月28日在京签署“基金代理业务合作框架协议”,这意味着消费者今后可通过其中任何一家银行的网点买到四家银行的理财产品。通过“一家托管,联合销售”的方式,四家银行将实现网点共享,提升各行在基金代理业务方

面的竞争实力。

招商银行副行长李浩说,随着银监会在资本监管上加快了与国际接轨的步伐,商业银行发展将面临资本的硬约束,这将促使商业银行进行战略调整,从高风险的信贷资产业务转向资本节约型的中间代理业务,而代理基金销售和基金托管业务已成为各商业银行发展中间业务的一块诱人奶酪。但是,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在网点数量和分布等方面存在先天不足,使得各行在发展基金业务方面处于相对劣势。

据了解,上述四家银行的自营存款总和超过16000亿元,借记卡发卡总量在6000万张左右,四家银行合作将形成庞大的客户资源。

通过此次合作,四家银行将在基金代理销售等业务领域建立全面合作关系,今后对于每家合作银行托管的第一合作层次的基金产品,将由四家银行联合共同代销。为此,四家银行还通过建立一套对基金公司的选择评估体系来选择第一合作层次的基金公司及基金产品,以确保四方共同代销的产品能有相对较好的业绩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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