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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确保高考考生知情权申诉权

2005-05-15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高平 我有话说

本报讯只要考生对高考招生的任何一个环节有疑问,都可以通过电话、网络、接待站及时进行咨询以及申诉,发现违规行为也可及时举报。今年内蒙古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一个重大变化是要加大各项信息公开的力度,确保考生知情权、申诉权。

今年内蒙古以确保高校招生录取工作信息公开为重点

的“阳光工程”的主要内容是两条:一是确保考生实时查询本人自由可投、已经投档、院校在阅、预录取、预退档、录取等六种录取状态。二是设立公开电话、网络、设立接待站,确保考生咨询、申诉、对违规行为举报等渠道的及时畅通。

此外,还将通过8个通道确保考生的知情权。通过《教育招生考试专刊》、互联网或其他方式,公开招生政策规定、实施办法、学校招生章程;公开各批次、各科类、各院校、各专业招生计划;公开各科类、各分数段(每分一段)考生分布信息(不公开考生姓名);公开投档规则及录取原则;公开提前录取阅档院校各批次、各科类阅档最低分,公开各批次、各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开各批次、各科类、各院校投档最高分和最低分;公开各批次、各科类、各院校录取最高分和最低分;公示各类享受政策性照顾分数的考生名单,艺术类专业测试合格考生名单及成绩,军事、公安招生院校面试、政审、军检、体能测试合格考生名单,保送生录取名单及非通用语种考生录取名单;通过互联网提供考生个人查询本人分数、本人自然信息及志愿信息,提前录取阅档院校阅档合格考生名单、不合格考生名单及不合格原因;通过媒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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