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新的社会实践的重大理论成果,标志着中国共产党人执政理念的重要升华,也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对社会主义基本问题的重大认识创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绝不是一种临时性安排和一般性政策设计,而是今后较长一个时期中国社会发展的根本思路和总体战略。和谐社会
尽管“和谐”是古今中外都比较关注的一个概念,但以此来定位一个社会,则是在科学吸收古今中外和谐思想精粹基础之上的一种重大创新,其内涵与外延极为丰富和深刻。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之于社会主义的最为基础的理论创新价值,就是实现了和谐社会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二者的成功衔接。
从本源上讲,最初意义的和谐社会指的是共产主义社会。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之所以充分肯定空想社会主义者关于和谐的一系列天才设想,同时又正式提出自己关于和谐社会的理论命题,就是针对现实资本主义的不公正、不和谐,建立一种克服资本主义内在弊病,超越不公正、不和谐的社会制度,以达到共产主义的必然王国与和谐境界。然而,社会历史的实际发展进程一定程度上偏离了理论设计的原有轨迹,社会主义并没有在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首先取得成功。现实的社会主义生产力基础相对薄弱,普遍处于初级阶段。中国就是一个典型例证。由此疑问自然产生: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与和谐社会有无相容性?
我们党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问题上最大的创新之处,就在于不仅从理论上,而且在实践上,实现了和谐社会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内在衔接。之所以成功地做到这一点,主要基于两大历史法宝:一是我们党从来都主张并且积极推进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二是我们党从来都是最高纲领和最低纲领的统一论者。因此我们主张,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是一种科学理论,又是一种科学实践;既是一种崇高理想,又是一个历史过程;既是一种远大目标,又是一种具体任务。今天,我们就是要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现实状态中积极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从而把马克思主义的科学设想一步一步地变为现实。
实际上,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客观地存在着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基本条件: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和共产党的领导,是坚强的政治保障;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综合国力的日益强大,是坚实的物质基础;马克思主义根本指导地位的确立特别是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不断发展,是坚实的思想基础,等等。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阶段,中国共产党人既继承传统、又与时俱进,既坚持远大理想、又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以我们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
当然,中国目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使现实的和谐社会的发育程度不可能达到高级的程度,但它同时又较好地具备了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从而为实现更高级的和谐社会准备条件。一方面,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必须积极体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与社会主义的内在规定相统一,和谐社会的原则要求和基本特征必然要贯穿于初级阶段的整体部署和具体工作中,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也必须体现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要求。另一方面,初级阶段的和谐社会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初级阶段。正如社会主义本身要经历不同的发展阶段一样,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也要经过不同的发展阶段,才能达到较高程度。我们应当从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出发,充分估计“应然”与“实然”的差距,依据生产力的发展程度,探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机理和实现途径,确定切实可行的具体目标,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地构建和谐社会,为构建完善的和谐社会奠定基础、积累经验和准备条件。和谐社会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内涵认识的深化
从总体上讲,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拓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体系,使社会和谐成为与社会主义基本政治框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居于同等地位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内涵的一个崭新层面。也就是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充实创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体系,并使其更加健全。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蕴含着“什么是社会主义”和“怎样建设社会主义”两大基本问题。作为一种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体系和科学实践,它必须随着形势的变化,在不断提出新任务、解决新问题中丰富发展。
在推翻“三座大山”、完成“三大改造”、实现制度革命的基础上,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开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探索。从历史的角度审视,毛泽东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贡献集中体现在政治制度的建设上。他立足中国实际,以人民当家作主为基本理念,以人民民主专政为基本制度框架,建立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有机组成部分,并奠定了其后发展的政治基础。今天我们的国体和政体,或者说,政治文明建设的基础,就是毛泽东当年奠定的。
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以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态度,继承既有历史资源禀赋和政治制度框架,审视“文革”的历史性错误,力图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在物质文明层面有重大的突破和进展。其最关键的问题是解决了经济发展的体制难题。实际上,这是在毛泽东关于社会主义政治构架的基础上,着力解决社会主义的经济体制和经济构架问题。这一重大的历史性课题,由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的付诸具体实践。中央第三代领导集体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改革开放的总体导向,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很好地解决了社会主义制度与市场经济体制的融合问题,并已取得巨大成效。
面对经济全球化和政治多元化的国际背景,面对全面建设小康的发展新阶段和历史新任务,面对重大战略机遇期和矛盾凸显期的交织,新一届党中央科学而果断地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如果连贯起来看,就不难发现:我们党关于社会主义政治体制的设计,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政治形态构架,解答了社会主义政治治理的合理性、有效性问题;我们党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设计,形成了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解答了社会主义发展的动力、效率问题;我们党关于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设计,形成了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理论及其指导思想,解答了社会主义的科学性、先进性。现在,包含发展全面性、发展动力论、发展协调性,并且深刻体现社会主义本质要求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则着重从社会动力、社会发展、社会进步等层面进一步丰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体系,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内在的组成部分,解答了社会主义的社会价值取向和发展目标问题,既创新了社会主义社会的社会平衡机制,也发展了社会主义社会的动力机制。和谐社会是对现代化建设战略格局认识的深化
与以上关于社会主义问题的两大方面相联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命题的提出,使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布局由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的“三位一体”深化拓展为包括和谐社会建设在内的“四位一体”。和谐社会内容的加入,为我们从更广阔的视野来审视和处理现代化建设的各种问题提供了更完整、更科学的坐标系。
历史地考察,改革开放的新阶段,就是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为基本特征和基本任务展开的。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核心内涵,实质上就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在党的十二大上,我们党提出了“三步走”的现代化建设战略部署,并且提出了包括经济富强、政治民主、精神文明在内的三位一体的现代化建设总体格局。直至党的十五大,我们党围绕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目标,在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的基础上,设计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纲领,它包括经济、政治、文化三个方面的纲领,从而使“三位一体”的现代化建设格局更加明晰而深入。直至后来较长一段时间,我们党关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格局,仍然是围绕“三位一体”的总体目标展开的。进入新世纪,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和日益多变的国内发展,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格局开始酝酿突破。我们党顺应历史发展和时代变化的要求,在我国处于体制转轨、社会转型的特殊历史时期,正式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命题,由此拓展深化了现代化建设的战略格局。
一方面,我们党面对史无前例的社会变迁,必须思考的一个问题就是,在经济成份多样化、利益关系多样化的历史背景下,如何更好地协调好多元力量之间的利益关系,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不断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增添力量。这实际上就是要在解决经济发展、政治发展和文化发展的基础上,切实解决好社会发展进步这一历史性课题。提出构建和谐社会,就是为了探索一种与此相适应的新的社会运转、社会服务机制,就是为了形成一套与经济市场化、政治民主化和文化多样化相适应的新型社会治理模式。
另一方面,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构架已经展开,并在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着各自应有的作用。但是,经济发展、政治发展、文化发展中的各种问题仍然层出不穷。如何应对?显然需要突破原有的思维。党中央敏锐地意识到,现在迫切需要解决的,是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科学的社会治理问题和社会全面发展进步的问题。解决这样一个问题,就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因此,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命题的提出,使得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布局,由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三位一体”,自然地扩展和提升为“四位一体”。
更为主要的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四位一体”格局的提出,为我们从更广阔的视野来审视和处理现代化建设的各种问题提供了新的更为完整、更加科学的坐标体系。它并不只是量的增加,实际上是一种整体性思考方式和理念的确立,从而把治国理政的视野拓展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人等各个方面,并运用经济、法律、行政、政策和道德等手段,统筹各种社会资源,综合解决社会协调发展、社会全面进步的问题。(执笔:蒋宏宾,管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