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能够发现家长和教师对儿童天性的无情压制与摧残:无邪的天真被视为无知,广泛的兴趣被视为问题,正常的活动被视为好动,执著的追求被视为愚顽……殊不知这些都是儿童的天性,是他们不断成长的基础。
儿童是未成熟的,因而有着多元的发展空间,也正因如此,他们需要成人的教育,但是
教育在人的成长过程中不是简单地改变其天性,而是要因势利导,长善救失,即充分认识人的天性特征,创设适合天性优化发展的条件和环境,进而积极发展天性中合理的一面,补救天性中“自损”和“他损”的一面。
为了达至这一目标,首先,家庭和学校不论是在确定教育内容上还是在选择教育途径乃至方法上,都应以儿童的天性为前提,遵循儿童生命发展的内在逻辑。儿童教育应该致力于培养孩子们热爱生活、享有生活的情感、态度和技能,并诱导他们去积极地认识生活,理解生活,体验生活,最终学会生活。教育应将活泼的个性、自由的精神及和谐的关系归还给儿童,因此,教育的内容要从儿童的生活实际出发,着眼于生活,来源于生活,服务于生活,由此才能实现引导生活的目的;特定的教育对象和教育内容需要相应的教育途径与方法与之相符相依,这要求家长和教师应该“蹲下来”,用儿童而不是成人的眼光来观察他们的内心世界和外部环境,用他们易于接受和成长的途径、方法来施加教育影响,而不是依靠“征服”或“围剿”求得教育的畅通无阻。我们要尊重每个孩子的个性,特别要尊重他们之间存在着的差异,要学会用欣赏的眼光去赏识每一个孩子。
其次,应大力提倡儿童的主体性教育。我们知道,无论是在家庭中还是在学校中,儿童是教育的主体,生活是教育的归宿,这意味着儿童不再是单纯接受知识和观念的容器,而是一个个有着不同需要与个性的鲜活生命,充分认识到这一点,不但有利于年轻一代获得幸福和完满的生活,也有利于实现教育改革的深化发展。(作者单位:沈阳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