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尚廉,男,1936年8月16日生于四川省乐山市。长期从事精密仪器及机械、光电技术与系统的研究,取得了一批
重大科技成果。
目前,科技界浮躁虚假之风依然严重,人们往往把这种不正之风归罪于科技人员,而不去追究这种风气之所以存在的更深层次的我国科技评价制度上的原因。
纵观世界各国,没有哪个国家有我国这样如此大规模的、频繁的科技评价“运动”。这个运动每年一度地波及到中央与地方的各级政府科技管理部门、各个研究院所、高等院校、各个企业,直到全国数以百万计的基层科技人员。这些管理部门每年一度地下达评奖(或定期的评估、评比)通知,这一纸通知,其力量之巨大真是难以想像,立刻把全国上下各级研究院所、高等院校与企业动员起来,组织大量人力去填写申报材料,开具效益证明,检索被SCI/EI收录的论文,于是乎成吨成捆的申报材料被上报至各级政府科技主管部门,这些部门又花大量人力、财力、物力分门别类地迅速发去评审,召开专家评审会,公示初步评审结果,异议期间接受各种举报信,调查核实,又召开更高层的领导与专家终审评议,然后正式确认公布,召开奖励表彰会,发奖金……各个单位、各个部门把对科技人员的一切考核都与此挂钩,提级、升工资、分住房、各种各样的荣誉和待遇都源于此。
毋庸置疑,这一科技评价制度在“文化大革命”十年浩劫之后的20世纪80年代,对于提高全社会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提高科技人员的社会地位确实是起到了极大的与极好的作用。但是,到了今天,这种评价制度暴露出来的弊端越来越多、越来越严重,以至于不得不进行改革,以利于我国科技事业能够沿着正确的方向,正常、有序、协调、健康、可持续地发展。
我们认为,目前大规模的频繁的科技评价活动,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产物,是压在研究院所、高等院校等基层领导和科技人员头上的大山。这些基层领导和科技人员年复一年地被迫耗费大量的精力去应对上级压下来的数不清的评价(评奖、评估、评比)运动,千方百计地去“包装”他们的成果。为了获奖,有的单位甚至派“间谍”四处打探,派公关人员去“公关”,拉关系,走后门,请吃喝,送财物,以至于做出行贿、受贿等诸多违规或不法行为。研究人员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指标,他们被逼得不能够静下心来从事研究,被逼得浮躁起来,甚至有的人弄虚作假,由此导致不少乱象发生。
由于没有或难以进行长期的系统的深入的创造性的研究,或在短时间不能够完成高水平的研究,就仓促撰写论文,粗制滥造,有的伪造实验结果,“垃圾”论文大量产生,而抄袭他人论文的事件也频频发生。
我国每年有这样多的鉴定验收,每年有这样多的发明创造,每年有这样多的论文发表,可是人们发现,不少科技进步奖得主的产品并没有占领市场,不少发明奖得主的专利无人问津,不少自然科学奖得主的论文没有多少人引用。更加可悲的是,不少单位领导明知这是虚假成果,为了本单位利益,屡屡纵容包庇,让这些虚假成果欺骗国家,欺骗世人。
我们认为,凡此种种乱象,是当前社会不少人科学道德缺失,社会不正之风侵蚀到科技界的结果,但是也不能够说与目前国家科技评价制度没有关系。从认识论来看,我们认为:
1、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也是检验科技成果的标准。为什么一个成果非要由人来评出来,而不是靠市场占领、靠他人正面引用、靠历史检验的客观标准来说话?现在不少科技成果的经济效益是靠财务证明,而不是靠本项成果转化成为产品的缴税清单。2、对于科研单位与科技人员的评价,不能单纯以成果论英雄。科技成果虽然是十分重要的指标,但并不是评价科技创新能力的惟一指标。当前,特别要鼓励那些在科技前沿上勇于探索、不畏艰难、矢志不渝、锲而不舍的科学家们能够静下心来开展长期、系统、深入、创造性的研究工作,为他们创造一个宽松的研究环境和良好的研究平台。
3、当前的大规模的科技评价究其原因是认识论上的功利主义一直居主导地位造成的。现在这种危害性并未被充分认识,也未得到彻底批判,若不彻底纠正,将会给我国科技事业带来极大的危害。
为了正确引导科学技术工作健康发展,从制度层面上推进科技创新型国家建设,纠正科技界的浮躁虚假之风,特此建议,对我国现行的科技成果评奖制度进行重大改革:
1、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类别上,保留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2、削减甚至取消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3、减少国家自然科学奖及国家科技发明奖;4、取消各部委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科学技术奖;5、延长或暂时停止对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科技评价活动。
改革国家科技评价制度,在于贯彻科学发展观,贯彻以人为本的方针,这将有利于科技界克服浮躁虚假,树立科学作风与科学道德,踏踏实实地、认认真真地从事科学研究,在于鼓励有更多更大的科学发现与技术发明出现,真正地提高我国科学技术的自主创新能力,使我国科学技术能够踏踏实实地实现重点跨越、支撑和引领我国经济社会能够持续地协调发展,大大激励我国科研机构与科技人员为建设科技创新国家作出更多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