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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政府助学金惠及8万贫困生

2005-05-23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高建进 我有话说

本报讯福建省教育、财政等部门日前发出通知,从今年起,该省将建立高校“政府助学奖学金”制度,对全省普通高校学生的家庭贫困学生提供每月100―150元不等的生活补助。此举将惠及包括民办高校学生在内的8万名当地贫困生。

据介绍,福建省高校“政府助学奖学金”面向全省高校全日制在校

本专科生中约20%的贫困家庭学生。经过国家正式批准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民办高校的贫困生,也有资格享受这一政策。

据了解,福建高校“政府助学奖学金”资金来源以政府财政为主,每年需安排约9000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负担60%,高校从学费收入中提取部分资金承担40%。助学奖学金一年按在校10个月发放补助额,对其中5%左右的特别困难学生每人每月补助150元;除特困生外其余15%左右贫困生,每人每月补助100元。各高校已从今年春季起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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