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约恩・吕森在《历史文化―――论历史在生活中的地位》(刊于《山东社会科学》2005年第4期)一文中指出,“历史文化”所指的是经年以来对历史回忆在公众社会中的作用进行总结的现象积淀;它从概念上将不同现象综合到文化生活的整体领域中,发挥的是范畴的功能;同时,也可将历史
文化定义为历史意识在一个社会的生活中对实践有效的表现。就其特性而言,历史意识首先是一种以历史回忆的方式进行的对时间的诠释,再者是以回忆功效的形式叙述故事。因此,历史文化是通过历史意识完成的历史回忆,这种回忆以历史意识主体的行动和自我关系的方向规定之方式完成生存实践的时间导向,并可划分为审美、政治和认知维度。而那种使上述三个维度保持相对独立并同时使它们产生相互批判关系的历史回忆能够更好地完成其文化导向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