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忠华 山东菏泽学院教育系主任助理,教授,主要研究方向:教育原理、道德教育。
教育周刊:学生从小
学中学到大学,一直在进行德育。但是却也一直存在着一种现象:知行脱节,言行不一。为什么会这样呢?
张忠华: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对学生的道德需要认识不足。传统道德教育将道德行为片面归因于道德认识。现代德育哲学的研究和道德教育实践都表明,道德认识水平的提高并不必然导致道德行为的发生,这就是所谓“知行脱节、言行不一”。在学生品德心理结构中,需要处于重要的地位,是个性心理特征的基础,更是人行为的直接动力。道德行为应主要归因于道德需要,学生没有对道德的需要就不会有道德的内化,就不会有自主、自觉的真正的道德行为。忽视学生道德需要的道德教育,实际上是一种目中无人的道德教育。如同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所说,当一个人在没有解决吃穿问题时,对他进行审美、尊重和自我实现的教育是没有多大意义的。
不注重学生的道德需要,德育的内容就容易脱离实际生活。陶行知先生说过,“没有生活做中心的教育是死教育;没有生活做中心的学校是死学校;没有生活做中心的书本是死书本。”同样,没有生活的德育是死德育。学生的思想品德是学生在活动和交往中统一家庭教育影响、学校教育影响、社会教育影响下而形成的。学校的教育僵化空洞,在客观上会出现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三者的不协调,甚至相悖的状况,这是造成知行脱节,言行不一的原因之一。道德不是外部设定的结果,而是人们根据道德需要进行选择的产物。德育只有紧扣学生生活实际,才能契入学生的认识,引起他们的情感共鸣,唤起他们的需要和兴趣,从而达到引导教育的目的。只看重道德知识的说教,轻视学生的道德需要、道德情感体验,更缺乏生活磨练,这是不行的。
教育周刊:我们通常觉得道德教育是一种对学生行为规范的教育,而您说道德首先是一种需要?能详细说一下吗?
张忠华:道德教育是教育者按一定的社会要求和受教育者思想品德发展规律,有目的有计划地对受教育者心理上施加影响,以培养起教育者所期望的思想品德。就其实质来说,道德教育过程就是实现两个转化,第一个转化是实现社会道德个体化,也就是把社会道德意识、道德规范为受教育者(学生)所接受,这个过程就要考虑学生的道德需要,只有学生认可和需要这些要求,最终才能实现转化。否则,不考虑学生的需要,用外在的强行的方法使学生接受,这是强行的灌输,是没有效果的。第二个转化是个体品德社会化,这是在第一个转化的基础上,有学生的道德需要转化为道德行为。这个转化既有继承的部分,也有创新的部分。道德教育不是禁锢人,不是采取约束人、束缚人的方法来谋求一时一地的效果,而是创造条件发展人。学校道德教育并不是终结了学生个体的道德生活与道德精神的建构,它始终只是开始,只有在不断的开始中,理解既有的道德规范和道德价值的意义,激发新的道德需要并创造出新的道德,才能维持道德的持续发展。
把道德教育看成是一种对学生行为规范的教育,这种认识把道德教育看成是塑造外在行为,即只重视外在行为,不考虑学生的心理是否需要,用强制的方法要求学生就范,最终形成了传统的“灌输模式”。它从根本上背离了以人为本的理念,这也是长期以来道德教育低效的原因之一。道德教育是人自身发展完善需求的产物,人是道德教育现象发生的根据和基础。以人为本,尊重人的德性修养的选择权,尤其是尊重德育对象依据社会需要、身心发展需要,对于德育的内容、方法、途径等的自由选择权,这是学生发展的需要,道德教育的目的就是满足这种需要。
教育周刊:那么,如何激发学生的道德需要呢?
张忠华:道德需要的激发要在道德教育活动中进行。在道德教育活动中,教育者和受教育者要经常开展道德对话活动,经常开展道德问题的争论、讨论活动,这是培养学生道德需要的有效途径。这样可以使得学生对道德知识做到反复再认识,它使学生不是从旁观者的角度看待各种对立观点,而是亲自投身于这场思想斗争。斗争吸引了他的理智和感情,使他不能无动于衷。德性本身就是来自于社会生活规范,学生只有在社会生活中反复摔打,才能认识道德的真正含义。所以,道德教育引导人去积极建构个人完整的生活经验,追求生活的完整性,在完整生活的建构过程中同时获得德性的完满,实现道德教育的目的。
还可以通过提高学生的内驱力和诱因来激发学生的道德需要。内驱力是由于人内部的某种缺乏或不平衡状态所产生的旨在恢复稳定的一种内在推动力。道德教育要有成效,也要借助于这种内驱力,教育者通过对道德事实的叙述和道德情境的创设,激发学生产生内部需要的道德内驱力,这种道德教育不是外部的灌输,而是学生进行自觉道德修养的行为。诱因是指能够满足个体需要的刺激物。凡是能使个体因趋向或获得它而满足其需要的刺激物为正诱因,而使个体因逃避或回避它而满足其需要的刺激物为负诱因。我们的道德教育在许多情况下,没有考虑这一因素。一味地强调基本理论知识的掌握,重视远大理想的树立,忽视学生个体的利益和需要,使学生对道德教育缺少认同感和紧迫感,一定程度上使得德育成为负诱因。激发学生产生道德诱因的直接方法就是生活道德事实的陈述,对道德事件客观地介绍给学生,师生开展对话,让学生进行道德判断,学生自己认定的价值判断,当然教师要发挥指导作用,但不要包办代替做结论。
激发学生的道德需要还要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受教育者没有自己的主体性,他就不会带着积极自觉的态度去理解、选择、追求道德规范,也不是以高度的责任感去审视、分析、评价道德现象,而只是消极地接受和被动地服从。结果,无论他的言谈举止多么符合道德现象,充其量只不过是一个处在他律水平的被动服从者。他的循规蹈矩正是其精神萎靡和感情沉睡的表现。道德教育要培养真正的“道德人”,就必须把学生从这种状态中解放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