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列为今年某市重点督办的提案《关于加强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工作的建议》,得到该市纪委监察局的回复 政务公开将纳入该市政绩考核。
针对此种做法,燕赵都市报发表署名东方木的文章指出,将“政务公开”纳入“政绩考核”,也就是将本应由法律规范的行为,转移到行政系统内部,由上级权衡和掌控。公民以法律为武器
监督政府的政务公开行为,政府必须要面对每一个严苛的公民,这是一种有效的“异体监督”;而行政系统内部以“政绩”要求政务公开,下级只需面对一个上级,这是一种低效能的“同体监督”。在这种“同体监督”的行政系统内部,寄望“政绩考核”规范政务公开是虚妄的。所以,要想真正推进政务公开,只有通过立法规范,“纳入政绩考核”只会南辕北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