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5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七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是在传递国家对稳定与控制房价的高度重视、坚定态度与政策导向;那么,建设部27日发出的“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的通知”则更加实实在在地宣示 对于住房价格上涨过快以及拆迁
观察建设部正在陆续出手的几记重拳,其中有5个新动向显示出极强的针对性。
动向一:去年以来房价上涨超两位数的市县,近期安排居住项目须以中低价位和中小套型为主
建设部27日发出的通知显然是把加强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供应作为稳定房价的治本之策。通知明确指出一个发展趋势―――我国未来多数家庭将购买或承租普通商品住房。
去年以来住房价格上涨幅度超过两位数的市县,近期居住项目安排要以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为主;要明确其年度开工、竣工面积和占住房建设总量的比例,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以稳定市场预期;对近期已安排的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项目,市、县规划、房地产主管部门要督促项目业主抓紧申报;对申报的项目,规划部门要优先办理规划审批手续,加快工作进度;要合理确定供应对象,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住房的有效供应,满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
动向二:6月底前基本实现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即时备案,严控投机炒房
造成一段时间以来住房价格过快上涨、市场秩序混乱的因素是复杂的,但一些地方出现的投机炒房行为无疑应为重要原因。现在,国务院已决定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同时实行实名制购房,推行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即时备案。而建设部在最新通知中亦明确要求 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住房价格上涨过快的重点城市,今年6月底前要基本实现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即时备案,其他有条件的市县也要抓紧推进这项工作。此项动作显然是在为落实国家区别征收营业税等税收政策,加大对投机性投资性购房行为的调节力度做准备。
动向三:5月31日前须公布执行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的具体标准
要想有效引导住房建设与消费和鼓励中小套型中低价位普通住房建设,及时提出各地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的具体标准十分关键。在最新通知中,建设部要求 各地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的具体标准应于今年5月31日前公布执行,确保住房转让环节营业税政策调整等措施得到落实;要抓紧研究制定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公布办法,为标准的执行提供可靠依据。而涉及具体标准制定,建设部则要求从严掌握,不得突破有关规定。
动向四:7月份起,公布40个大中城市房地产信息系统主要数据指标和市场监测报告
没有准确信息,何谈有效调控 建设部最新通知显然注意到我国各地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普遍薄弱的现实,要求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加快进行,以便及时进行房地产市场运行态势和房价变动情况分析,为政府加强和改善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提供有力的依据。为加强此项工作,建设部将从2005年7月份起,公布40个大中城市房地产信息系统主要数据指标和市场监测报告。在此之前,各地将确保40个大中城市今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信息系统建设第一阶段的验收工作。
动向五:住房价格上涨过快、投资增幅较大、结构性矛盾突出、拆迁规模反弹大的地区将受到处理
解决房地产投资规模过大、住房价格上涨过快等突出问题,既然是当前加强宏观调控的重要任务,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稳定住房价格当然就关系到地方政府的全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建设部最新通知要求各级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切实做好供需双向调节,遏制投机性炒房,控制投资性需求,鼓励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合理引导住房消费。通知强调指出:“对住房价格上涨过快、投资增幅较大、结构性矛盾突出、拆迁规模反弹大的地区,要及时作出处理,并予以通报。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建设部等七部门近期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部分省市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切实稳定住房价格工作进行专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