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大鳄菲利浦・莫里斯公司要到中国来制造卷烟了。
本来嘛,加入WTO后,哪个行业进入中国都没什么可稀奇的。但是,我们认为该来的行业巨头,比如电信业的那些巨头,一个都没有来。因此,万宝路的制造商登陆中国的消息,多少还是让我们有点“那个”。
其实,菲利浦・莫里斯不远万里来到中国,自有其道理,明
菲利浦・莫里斯千里迢迢来到中国,是因为它在其故乡的境遇不佳。当然,不只他,几乎所有国际烟草巨头在其发迹和发达的地方都每况愈下。那些动辄让这些烟草商们破费达数亿美金之巨的讼案,已经让他们实实在在地闻到了卷烟的另一种味道。并且,这些足以戕害烟草巨头的讼案,似乎并没有止步的时候,一起接着一起地没完没了。不仅没完没了,整个诉讼制度及其判例,都明显不利于这些烟草巨头。而他们付出的巨额赔偿金,却并不能洗刷掉他们不义的形象,这种不义的形象反过来又会在下一起讼案中发挥作用。他们把赔偿金转嫁到卷烟价格的努力,又进一步减少了吸烟人数,缩小了烟草市场……总之,这些烟草商的日子够难的。中国的俗语说“人挪活,树挪死”,烟草大鳄们挪动一下资本,后果该如何呢 在此,我们不对烟草商的动机进行道德判断,毕竟,烟草是一个行业,烟草大鳄是在这一行业中厮杀打拼出的优胜者。但是,如果这些在其“母国”的发展前景十分暗淡的大鳄,挪到我们这里就变得前途无量,那么,我们倒是要看看这其中的神奇何在。
实际上,我们都知道吸烟危害健康的道理。这个道理有大量过得硬的科学依据,这个依据也正是导致那些烟草大鳄在索赔诉讼中赔付巨额钱款的法律基础。不过,道理虽是普适的,支持这个道理的主权国法律却是不尽相同的。否则,就不会有烟草资本的躲闪腾挪了。其实,这个问题的实质就是,烟草商们可以在我们这里投资设厂、并享有WTO所要求的“国民待遇”的时候,我们本地的吸烟公众,是否也同时享有了烟草商“母国”民众所享有的“国民待遇” 这也就是说,不同国家的吸烟公众,能否因受到同样的损害而得到同等程度的赔偿 就中国的情况而言,对这个问题的答案当然是否定的。也许正因为是否定的,才有烟草商们的“伺机而动”。
不论烟草商的动向如何,我们得惦记我们自己的肺,我们得关心我们自己的肺,我们得保卫我们自己的肺。因为我们的肺不会因为我们加入WTO而变得“刀枪不入”,不会因为外国烟草商的低焦油卷烟而变得更加健康。在个体的行动以外,最重要的措施,就是构筑一个可以和那些烟草大鳄的出生国相媲美的法律环境,做到“环球同此凉热”。有了这样一个环境,我们惦记自己的肺的权利就有了法律依据。由此,我们也就不怕别的什么人惦记着我们的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