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审议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稿。会议强调,民族工作始终是关系党
会议指出,做好现阶段的民族工作,必须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个主题,把全国各族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上来,凝聚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上来,凝聚到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上来。
会议强调,发展是解决现阶段我国民族问题的根本途径。必须把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科学制定发展思路和发展目标,进一步完善扶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大民族地区扶贫开发工作的力度,着力解决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发展民族地区文化、教育、科技、卫生等各项事业,不断提高各族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
会议强调,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类人才是做好民族工作的关键性因素,是管根本、管长远的大事。要制定周密规划,完善政策机制,加大培养力度,拓宽培养渠道,不断壮大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加强民族地区人才资源开发。
会议强调,民族区域自治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必须始终坚持,决不动摇。要全面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充分保障民族自治地方依法享有的自治权,充分发挥民族区域自治的优越性。要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观念,不断加强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坚决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祖国统一,促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会议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加强和改善对民族工作的领导,深刻把握我国民族问题、民族工作的发展规律和时代特点,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不断开创我国民族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