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最近检查身体时,我被查出患了乳腺癌。虽然是早期,但是医生说为了避免癌细胞转移或治疗后复发,最好做根治手术,切除患侧乳房。我知道,得了这种病首要的是设法保住性命.然而想到自己还未满四十岁就要失去一侧乳房,不但形体受到破坏,还可能影响家庭生活的美满,内心十分痛苦。难
道没有更好的治疗方法吗?
一名女患者
近些年,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乳腺癌的患病率大幅上升,并且出现年轻化趋势。全国每年大约有20万新发病例,患者发病年龄较轻,从30岁开始出现,40至49岁时出现高峰。据北京肿瘤医院北京市肿瘤登记处20年的肿瘤监测结果显示,乳腺癌已上升为女性恶性肿瘤发病率第二位。
对乳腺癌的治疗,最初一概采取根治手术,将患侧乳腺连同周边肌肉组织和淋巴全部切除,对女性患者的形体美和心理健康造成很大伤害。
根据对疾病生物学行为认识的深化和广大女性患者的愿望,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一些国家开始研究保乳治疗,即在彻底清除乳腺癌病灶的前题下,尽量使乳房保留满意外形。据北京肿瘤医院乳腺中心副主任欧阳涛介绍,“保留乳房”治疗的安全性,需要完全治疗系统的保障,包括乳腺钼靶B超等有效的影像学检查诊断病灶、手术治疗、放射治疗等系统的治疗。保乳治疗适用于早期乳腺癌。国际上大量长期临床研究证实,对严格选择的病例保乳治疗是安全有效的,与乳腺癌根治手术比较,患者总生存率是一样的。在美国和欧洲一些大的乳腺治疗中心,有保乳条件的乳腺癌患者,选择保乳治疗的达90%以上。
在我国保乳治疗开展还很少,对绝大多数乳腺癌患者的治疗仍采取切除乳房的根治手术,这使很多适于保乳治疗的患者丧失了保留乳房的机会。欧阳涛认为,这一方面可能是由于我国多数医生对保乳治疗等乳腺癌治疗的新理念、新技术尚未认识,习惯于传统的根治手术;另一方面是因为患者对保乳治疗知晓率低,未提出保留乳房的要求。
北京肿瘤医院在2000年开展了系统、规范的乳腺癌保乳治疗,该中心已经收治的1400例原发性乳腺癌病例中,根据患者要求,完成保留乳房治疗的已有400多例,占28%;2004年在乳腺中心治疗的乳腺癌病例中,根据患者的要求,约40%完成了保留乳腺治疗,保乳率位居国内前列,局部复发率低于1%/年。部分因肿瘤较大原本不适于保留乳腺但有强烈愿望保留乳房的乳腺癌患者,可以通过有效的先期新辅助化疗后再行手术治疗。北京肿瘤医院乳腺中心已对50余例乳腺肿瘤大于4cm的患者使用这种方法,实现了在缩小肿瘤后保留乳房的目标,至今还没有发现一例复发。
欧阳涛指出,目前在我国,一方面是对乳腺癌保乳治疗的新理念和新技术认识、推广非常不够;另一方面也有些医院对保留乳房治疗的适应症掌握不严,不具备保乳治疗条件,甚至连必要的检查诊断都不做,就盲目开展保乳治疗,这样做可能严重损害患者利益。他特别提醒广大患者,得了乳腺癌,一定要找乳腺癌专科医生治疗,才能获得真正规范合理的科学诊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