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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道德与市场的和谐

2005-06-09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侯惠勤 我有话说

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的一个巨大空间就在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道德与经济的统一遭遇的新条件和可能的新途径。唐永泽、朱冬英的新著《中国市场体制伦理》就是体现这一新探索的可贵努力。

目前我们在伦理方面面临的一个巨大挑战是:社会现实存在着的严重不道德现象与市场经济体制是什么关系

。把此种现象归咎于市场经济体制并由此而怀疑改革开放的大战略,和将此归结为旧体制遗产或体制转轨的必经过程,是两种较为极端的看法,其结果都将导致道德的无所作为。《中国市场体制伦理》一书的亮点,是揭示并阐发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道德性的内生性和理想性的矛盾关系、市场体制伦理和市场主体道德的矛盾关系。作者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应当”而且“可以”体现社会主义的伦理价值,此即其道德性的“内生性”,但是它“不能自然成为现实。要真正成为现实,必须具备相应的条件,做出相应的努力。”因此,解决这两对矛盾的关键是如何认识和处理市场经济实践中的“自发”与“自觉”的关系问题。有人认为经济活动有自身的价值取向,即自发的伦理倾向,因而崇尚自发性,认为经济的发展会自然地建立伦理秩序,道德作用就在于论证现实经济活动的正当性。从亚当・斯密的“看不见的手”到哈耶克的“自组织秩序”,都是这一观点的理论化。这种观点如果说还是对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伦理的较为真实写照的话,那么它必然要受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论和实践的抵制。一般地说,经济伦理的作用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自发式的,经验式的,道德只是经济状况的写照和辩护;另一种是注重自觉的伦理培养的经济发展,道德不仅是对经济状况的维护,还是对于经济发展的积极引导。从当代市场经济实践看,后一种更为重要,市场经济越发展,越显得自觉道德建设的重要性。

《中国市场体制伦理》一书对如何建立“自觉”的市场经济体制,作了一些可贵的探索,初步但却比较系统地建构了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伦理体系,并对其基本范畴和主要原则作了较为充分的探讨。作者提出,建构中国市场经济体制伦理必须遵循的总的指导原则是: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与中华传统美德相承接。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伦理的建构可由两个基本范畴和若干主要原则构成。两个基本范畴是等价交换和最终达到共同富裕。主要原则可以从社会再生产的4个环节分别加以考察,生产伦理的主要原则有自主自立、竞先创新、保护生态,交换伦理的主要原则有平等互利、公平公正、诚信守法,分配伦理的主要原则有按劳分配为主体、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既注重效率又维护公平,消费伦理的主要原则有发展优先、适度消费、扶贫帮困。在这里,作者将“最终达到共同富裕”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伦理的两个基本范畴之一,是很有见地、十分必要的。强调“共同富裕”不仅是强调在发展的基础上加强社会利益的整合和平衡,更重要的是强调全社会要形成对以公平为核心的社会主义基本价值观的认同。在今天,我们党强调要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是不断提高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能力的重要内容。这就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践规定了基本的伦理取向,《中国市场体制伦理》一书的理论探索体现了这一伦理取向的基本精神和基本要求。

纵观全书,作者围绕着中国市场体制伦理这个总题目,深入讨论了经济体制与伦理道德的关系问题,着力建构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伦理体系并阐述了其基本范畴和主要原则,认真分析了市场体制伦理与整个道德建设的相互关联及我国现实的道德建设方略。可以说,《中国市场体制伦理》一书是对道德与市场经济和谐发展的一种自觉的理论探讨。

《中国市场体制伦理》唐永泽、朱冬英著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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