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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要求加强化肥价格监管工作

2005-06-1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邓海云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6月15日电 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化肥价格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控制化肥出厂价格,努力保持化肥市场价格的基本稳定。

通知明确自2005年7月1日起,对全国范围内所有合成氨年生产能力15万吨 含15万吨 以上的氮肥生产企业尿素的出厂价,执行与大型氮肥企业相同

的价格政策,即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方式,尿素出厂中准价为每吨1500元,上浮幅度为10% 上限为每吨1650元 ,下浮不限。对合成氨年生产能力15万吨以下的氮肥生产企业尿素的出厂价,由各地结合本地实际比照上述规定出台限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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