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评上教授就是“船到码头车到站”在吉林大学已经成为历史。今年年初以来,吉林大学积极稳妥地改革教师职称评定制度,低聘、未聘、缓聘、解聘了186名教授或副教授,其中包括12名博士生导师。教授终身制这一概念退出吉林大学。
人事改革,一直是现代大学发展的一个瓶颈性问题。在高校
为保证改革积极稳妥地进行,吉林大学确立了合理定编、提高效益,按需设岗、按岗聘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遵循程序、依法办事,权力分解、权责结合的工作原则。学校在文件起草过程中召开了八次大型座谈会,并细致测算了学生人数、学科专业情况、教学情况、科研医疗状况等具体数据,明确了各级岗位的聘任条件,对所有岗位全校公布。人事制度改革一举打破以往职称评定的标准,越级聘任了6名年轻教师为教授、副教授,破格聘任高级职务教师60人;未聘、缓聘、解聘了272名教师,其中教授或副教授186名,占原有高级职称人数近十分之一。近日,学校又下发文件规定,被低聘的博士生导师于2006年停止招收博士生。
据介绍,教师聘任制在吉林大学并不是改革的“单兵挺进”,它与学校的依法治校方略,与学校的治理结构和管理体制改革,与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和大学精神的凝练,与包括津贴分配制度在内的激励制度、聘后考核制度等紧密相连、相互促进、彼此配套、环环相扣。同时,它也是该校管理队伍、教师队伍、专业技术队伍三大改革内容之一。改革使教师产生了强烈的紧迫感。往年吉林大学每年向国家申报的社科项目一般为90多项,这次改革结束后,吉林大学2005年申报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达到了179项。
据介绍,吉林大学还将进一步进行分配制度改革、新一轮后勤改革和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制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