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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总署为新闻出版业繁荣发展护航

2005-06-21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邢宇皓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6月20日电 新闻出版总署 国家版权局 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坚持走群众路线,把让群众知情、请群众参与、受群众监督贯穿活动全过程。近日,他们请群众从多个方面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满意度进行了测评,在提高素质、增强党员意识和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方面,满意和比较满意的占

98.4%;在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方面,满意和比较满意的占99.2%;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推进新闻出版改革、发展、管理,做到先进性教育活动与各项工作“两不误、两促进”方面,满意的和比较满意的为99.2%。这一系列数字反映了群众对新闻出版总署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总体评价,体现了胡锦涛总书记“努力使先进性教育活动成为群众满意工程”的重要指示精神。

新闻出版总署在先进性教育活动开展之初,便明确了4个“讲清楚”:讲清楚开展此次活动的重大意义,讲清楚中央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指导原则,讲清楚总署的具体工作部署,讲清楚对党员和署直系统各级党组织的要求,这充分调动了广大党员参与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积极性。

在强化党员理论学习的同时,新闻出版总署十分重视谈心活动的成效,他们在党组各位成员之间、各级干部与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群众之间普遍开展了谈心活动。在谈心活动中,大家坦诚相见,沟通思想、交流感情,消除了隔阂。不少党员表示,这样的谈心是心灵的约会、思想的碰撞、情感的沟通。在此基础上,党员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使党员真正认清了自身存在的问题,增强了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意识和自我提高的能力,更好地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付诸行动。

在先进性教育活动开展期间,新闻出版总署坚持边学边改、边议边改和边整边改,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解决了一系列影响新闻出版业改革发展管理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一方面,新闻出版总署加强了新闻出版 版权 法制建设,努力推进依法行政,先后出台颁布了《关于新闻采编人员从业管理的规定 试行 》、《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报社记者站管理办法》、《图书质量管理规定》、《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新闻出版统计管理办法》和《全国性文艺新闻出版评奖管理办法》等;开展了修订《出版管理条例》的立法调研以及《出版物市场管理条例》、《互联网出版管理条例》、《著作权合同备案办法》等法规和规章的起草制订工作。

另一方面,新闻出版总署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部署,推动了“国家重大出版工程”的实施;围绕纪念抗战胜利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60周年、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服务“三农”,精心组织出版了一批重点出版物;大力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开展中小学生网络安全与道德教育活动和少儿图书质量专项检查,向青少年推荐了百种优秀图书。

同时,新闻出版总署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提高了市场监管能力。他们进一步规范出版合作,坚决查处买卖书号、刊号、版号和擅自同境外合作的不法行为;完善了24小时网络出版内容实时动态审读监管机制,建立健全了对网络出版机构出版物内容审读制度;以打击非法出版活动和非法出版物特别是政治性非法出版物以及整治盗版光盘、盗版教材教辅、盗版软件和网络侵权案件为重点,集中查处一批大案要案;依法取缔了60种非法期刊,坚决查处了19种非法报纸和50种非法游戏软件,向社会公布了首批19种含有虚假信息的图书名单,整顿了一批印刷复制企业等。

新闻出版总署党组书记、署长石宗源表示,如何把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取得的经验和成效经常化、制度化,将是新闻出版总署未来工作的重点,为此,他们将在建立健全党员学习机制、教育机制、管理机制、党员联系群众机制、党内民主参与机制、党员监督机制和党员评价和激励机制等方面进行更加深入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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