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中在《天津行政学院学报》2005年第2期撰文认为,党的执政方略主要是指党在执政过程中,为实现执政目标,完成执政使命而制定的纲领、路线、方针、政策和各种发展战略。新时期中国共产党的执政方略包括四个层面的内容。一、最高执政方略:始终坚持党的最高纲领和最低纲领的有机统一;二、根本执政
方略: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全面发展;三、具体执政方略:党根据国际形势的变化以及相应的国情状况和发展任务,针对一定时期内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性、高层次重大问题制定和实施的国家发展战略;四、地方党委的执政方略:地方党委在贯彻落实党的根本执政方略和具体执政方略的过程中,为谋求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的富裕幸福而制定实施的发展战略。完善党的执政方略,就是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实现党的最高执政方略、根本执政方略、具体执政方略、地方党委执政方略的统一,并且不断丰富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