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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成功“突围”破产困难国企退休人员医保资金瓶颈

2005-06-23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闻友成 我有话说

本报讯 61岁的退休职工张志忠自去年郑州化工厂破产后,他出门常常绕路避过工厂,这个让他一看就“心痛”的地方。原来,2002年他从化工厂病退后,再也没有报销过医疗费用。他平均每年医疗费都有1万余元,全部自费。为此一家人都很发愁。在近日举行的郑州市国有破产、困难企业职工退休职工大病统筹医保

手册发放仪式上,张志忠和郑州化工厂现有的442名退休人员从郑州市领导手中接到了盼望已久的“绿本本”。至此,郑州市70多家国有破产、困难企业的27500多名退休人员,即可享受大病统筹医疗保险待遇。

据郑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王保明介绍,郑州市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大病统筹医疗保险,在住院、“门诊规定病种”等方面可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保险待遇,一年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30348元。这些退休人员每人每年缴纳80元的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费,就能享受18万元的商保赔付。这样,每个退休人员每年可报销医疗费总额为21万多元,从根本上解决了国有破产、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医疗问题。

郑州市的做法是 破产企业和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大病统筹医疗保险筹资标准按郑州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筹集;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大病统筹医疗保险费由市财政提供;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大病统筹医疗保险费企业无力解决的,可由企业提出申请,经郑州市国资委审核同意后,向郑州市财政部门借款,待企业经营好转时由企业归还;企业确实无力还款的,由郑州市国资委负责在企业改制或破产时,从企业资产或企业破产财产中扣除,归还市财政部门。同时规定,破产、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大病统筹后,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门诊规定病种治疗及家庭病床、外地就医等医疗费用,与郑州市其他参保职工一样,按照《郑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待遇。

郑州市对破产企业退休人员的认定,由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组或者破产企业主管部门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材料;困难企业退休人员的认定,由困难企业持上年度及本年度本企业职工工资月报表、上报财政部门的有关统计报表等有关材料,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郑州市劳动保障部门收到申报材料后,在30日内会同市财政、市国资委、市经委和企业主管部门共同审查核实,做出认定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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